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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5-29 15:59
| 60天 |
| 银行保函 |
| 0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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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招标文件 |
| **** 关于**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相关问题的答复 我局于4月12日发布了**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招标公告。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参照《****公司代理购电价格公告》有关规定,以0.65元/度的外购工业电价进行测算。(项目开标后,中标人与本地供电部门另行协商,确定购电价格。)标书代写 二、****处理厂进水标准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期、运营期所产废水能够全部外排。****处理厂进水标准如下: 三、项目所在地块涉及南水北调供水管网,相关规定按照《**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规定》执行。 **** 2023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