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生产安全,做好为群众做实事工作,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特采购一批夏季防暑降温药品。
| 2024年夏季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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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内容 |
生产厂家 |
规格 |
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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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藿香正气口服液 |
**** |
10ml*18支 |
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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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肠炎宁片 |
江****公司 |
0.42g*24片 |
3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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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桑菊颗粒 |
****山星群****公司 |
10g*20袋 |
3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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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油精 |
**白****公司 |
3ml |
3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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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夏季药品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预算金额
294600元(含税)
四.项目联系负责人
集采办联系人1:刘苑
联系电话:****0507
集采办联系人2:林茂涵
联系电话:****0504
五.拟比选时间
2024年6月7日09:00(**时间)。
六.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年6月6日16:00(**时间)
注:1)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公司公章);
2)应答文件以快递形式发送,快递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七.获取比选文件途径
将供应商名字、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发送至****@163.com
八.比选有效期:
比选有效期为120天,从比选文件规定的提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九.递交/接收比选文件地点:(邮寄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
地址:**市**区首都机场T1航站楼东侧塔台,****集采办。
收件人:林茂涵
收件电话:177****2547
(统一使用A4纸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逐页加盖公章;电子版随纸质版邮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合法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药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供应商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的品名、规格、产地、数量应具体明确。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采购内容信息一致,并将药品送到指定地点。
5.供应商按《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模板附件)提供药品,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应及时进行更换。
6.供应商所供应的药品生产日期应在6个月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