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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集团****100MW****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漳发新能源函〔2024〕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县能源供应结构,实现“双碳”目标,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集团****100MW****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建设地点:
****集团****光伏升压站,终止于110kV**变,无新增征地。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10kV线路路径长度约6.14km,采用单回路架设,共**单回路铁塔22基,其中直线塔8基,转角塔14基。
四、项目总投资为1215.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64.50万元,占项目电网投资的比例为30%。项目资本金由业主出资,****银行贷款。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你司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大唐集团****100MW****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本期建设规模(兆伏安,公里) | 总投资(万元) |
| 1 | 大唐集团****100MW****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 | 1.线路工程:大唐集团****100MW****电站110kV送出,**单回线路长约6.14km。 2.间隔改造:更换110kV**变间隔内导线、线路保护1套;配置母线保护、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各1套 3.拆旧工程:拆除110kV奇桥线#32~**变构架导地线0.2km。 4.配套建设系统通信工程。 | 12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