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的委托,协助对******院区食堂灶具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组织院内招标活动,现欢迎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院区食堂灶具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
3、本项目预算金额:289863.00元。
4、服务(货物)一览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金额(元) |
交货地点 |
| 1 |
1-1 |
******院区食堂灶具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1项 |
289863 |
289863 |
**省**区**街道金榕南路516号******院区食堂 |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无须提供本函),(投标人应按照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6、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8、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0、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
2.1购买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到12:00,14:30到17:30(**时间),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报价资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2购买地点:****(**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2.3购买方式:可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
2.3.1现场购买:到公告列明的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购买,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3.2 电子邮件购买: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②按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缴纳费用(缴纳账号详见“****银行账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qq.com );
2.4潜在投标人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银行账号
开户名: ****
开户行: ****公司****营业部
账 号: 350********100000019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在2024年6月14日15:00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五、开评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15:00(**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六、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官网(https://www.****.cn/)
七、其他事宜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若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东街134号
联系人:余尔栋
联系电话:0591-****8817
2、协助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协助组织单位:****
地 址:**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02A单元
联系人:陈东英、陈丽梅
联系电话:0591-****3505
招标人:****
协助组织单位:****
2024年5月30日
一审:余尔栋
二审:张新任
三审:周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