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2号1号楼4层401-418室房屋出租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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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皖京 出租方联系人电话 185****9972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市**区
坐落位置 **区酒仙桥路甲12号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26266.5平方米
房屋用途 科研、生产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本项目预约看房时间: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联系人:杨然,联系电话:185****16192.原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10月23日,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120 元/平方米/月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个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624.82平方米 租赁期 2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60日
租金调整方式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房租,押金为三个月的房屋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租金不含物业费,****公司单独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出租房屋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自付费用,但在装修之前,必须将装修改造方案报经出租方或****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且承租方自行负责取得装修所需的各项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不得有违法行为,但出租方或****公司的批准并不免除承租方由此应承担的责任。对于出租方或****公司验收通过后的装修布局、设备设施等,承租方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进行拆除、挪动。因承租方违法装修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依法负担。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金扣除条款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项目图片
原网址:https://otc.****.com/fwcz/prj/detail/335338.html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30
招标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2号1号楼4层401-418室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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