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质疑,我室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0620
联系人:张老师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