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超市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
包号及名称 |
采购金额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服务期限 |
| ********超市货物采购 |
包1:食材类 |
300 |
3.5 |
1 |
1年 |
| 包2:超市类 |
1.5 |
1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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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供货期内根据报价折扣系数和采购数量据实结算,且采购方不承诺最低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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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供应商可以就包1和包2同时投标,也能同时中标。
2、投标供应商需就包1和包2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采购金额为3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投标人应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标书代写(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hechuanweb/)”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30日)起五个工作日。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号:****@qq.com。标书代写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310********00103104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地点:******交易中心(**市**区希尔安大道225****中心B区5楼)。
(六)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6月20日**时间09:30标书代写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时间10:00标书代写
(八)开标时间:2024年6月20日**时间10:00标书代写
五、投标保证金1.****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银行转账或者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2.****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开户银行:******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中国银行****支行
开户户名:1130 8360 0484
注:投标人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为“****超市货物采购+包号投标保证金”。
1.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前各投标人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投****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标书代写
2.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前各投标人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保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标书代写
3.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前各投标人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支票、汇票、本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标书代写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hechuan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8****2116
地 址:****花园路396号综合大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段老师
电 话:158****0255
地 址:**市**区电信大楼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