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阳光学校新校区建设平整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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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建设平整

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委员会以吉区发改招标核准字【2024】23 号批准建设,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二、工程名称:****新校区建设平整土方工程

三、工程地点:**市**区城南片区君华大道与吉福路东南侧(**天华山,南至焦岗岭村,西至君华大道,****消防站)

四、工程概况:占地面积约48亩,规划新增学位约400个。**:(1)1#矫正区教学楼、2#矫正区综合楼各一栋,每栋地上5层、地下1层,两栋楼的总建筑面积为4635.78平方米。(2)3#矫正区学生宿舍,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为2911.80平方米。(3)4#教师宿舍,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为2343.63平方米。(4)5#矫正区学生宿舍,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为1274.32平方米。(5)6#****体育馆及食堂,2层(3649.32平方米,一楼食堂、****体育馆)。(6)7#矫治区学生宿舍,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为1725.16平方米。(7)8#矫治区教学楼和综合楼,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为2294.56平方米。(8)9#多功能报告厅,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为983.44平方米。(9)10#门卫,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为44.40平方米。(10)11#门卫,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11)室外运动场(运动器械场地、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等)。(12)200米跑道标准运动场。(13****基地****基地、养殖基地、植物园)等。(14)**项目的装修工程(6#****体育馆装修面积1064.76㎡、9#多功能报告厅 装修面积645.13㎡)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39.64元

八、招标范围:项目位置位于**市**区城南片区君华大道与吉福路东南侧(**天华山,南至焦岗岭村,西至君华大道,****消防站),地块的土石方平整面积约3.2万平方米,挖方约58036.6m3,填方约4491.72m3。弃土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运距包干,不再增加其费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建设工期:60日历天

十一、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新版电子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本工程拟派的建造师、 三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4、其它要求:

4.1、根据《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交易平台对接共享**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 **住建云平台 (http://zjy.****.cn)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 三大员 ,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 吉薪即付 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 吉薪即付 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市落实 吉薪即付 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4.3、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4.4、根据《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二级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审批〔2023〕106号)要求,本项目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作废。**省内投标企业自行在 **住建云 平台统一更换成新版的电子证照,省外企业按各省电子证照要求执行,由此造成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拟派 三大员 (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施工员、质量员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土建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6、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根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 承诺制 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号)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9、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4.10、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08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0日08时30分。

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市招标投标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关于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地址:**市**区**大道华厦新村东南侧约90米

联系人:冯剑 联系电话:173****20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大道 17号**大厦 2号楼 1901E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57****1226

监管部门:****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大道 6 号建设大厦 19 楼

电话:079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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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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