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花**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82-2024-00111
三、项目名称
**市花**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市江家林村
中标(成交)金额:340万元
| 工程类 |
| 名称:**市花**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施工范围:新修新修土坎坎梯田5.44hm2,配套坡面水系嵌梯形槽排水沟713m,嵌草砖排水沟288m,碎石道路453m,透水混凝土路673m,青石板踏步917.5m,混凝土路418m,**蓄水池1座,沉沙池5个,铺设污水管4700m,污水处理设施4处,溪沟整治600m;经果林10.52hm2,库区植被缓冲带建设7.51hm2;封禁治理面积1402.28hm2。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 项目经理:张中涛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7693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梅堂斌、武丽芳、李龙绪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5-29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六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选价格收取
2、收费金额:8460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农贸市场管理中心二楼)(领取人须携带授权书领取,并提供纸质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按照国务院等各级营商环境及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有关政策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部门进行信用融资(政采贷),详见**公共******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操作手册)。
3、质疑与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路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713-****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农贸市场管理中心二楼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方式:134****2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