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区砂石冲河道防洪排涝水系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482
传 真:0851-****1023
通讯地址:**省**市******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邮 编:561000
| 项目名称 | **区砂石冲河道防洪排涝水系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仲****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市**区**办和**办,项目涉及河流为长江流域乌江水系的槎**,治理河流为砂石冲河,砂石冲河是槎**支流,河道位于****东北侧,主河道流向为由东北向西南,****水库溢洪道下游水塘,沿贵安大道南侧展布。****水库溢洪道下游的水塘。河道综合治理长度1.56km,河道改线及**防洪堤0.69km,**景观坝1座,**排洪管涵0.87km,**截污管道2150m,**检查井56座;河道配套景观工程以及配套海绵景观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其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因此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露天堆放的材料和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扬尘网等防尘措施。施工期无组织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中PM10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淤泥清淤和脱水和运输过程中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淤泥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硫化氢与氨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的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民房配套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并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土石方(含河道清淤底泥)挖填平衡后剩余弃渣运至****弃土场集中堆放,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建****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安排于枯水期;加强现有灌木、杂草的保护;在施工结束后,立即采取播撒草种,植树绿化进行生态恢复;禁止捕捉、驱赶等人为活动;控制项目噪声影响,不对区域动物造成惊吓。严格落实围堰导流措施,禁止阻断水流;施工采取自上而下工序,并且分段施工;严格控制工期,减少工期**造成项目河道内水生态长时间受干扰;施工结束后往河道内投放藻类、泥鳅、鱼虾等当地常见的各种水生生物,恢复水生生态系统和组成的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