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02002/2024-00057 | 文号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9号 | 生成日期2024-04-08 |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改革局 | 责任部门****改革局 |
****:
你单位《****园区主干道路绿化项目立项的函》(卫沙自然资函〔2024〕7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区2024年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国土绿化工作方案》(卫沙绿委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园区主干道路绿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园区主干道路绿化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4月—2024年5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区镇罗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绿化面积210.33亩,其中:乔木林85.2亩,灌木林34.15亩,草方格+灌木林79.18亩,节点绿化面积11.8亩,栽植刺槐、国槐等乔灌木30252株,现状树木移植97株,增施有机肥12.99吨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园区主干道路绿化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29.6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自治区林业草原专项资金28.13万元,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解决。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改革局
202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