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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联运1.4万方LNG加注运输船远洋船舶一切险(船壳险)和船东保赔险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问一:远洋船舶一切险和船东保赔险中关于碰撞责任有竞合,具体承保责任是否以远洋船舶一切险为准
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签订的保险条款执行。
问二:承保业绩和理赔经验部分,船东保赔险是否仅指远洋保赔险
答:是。
问三:因船****协会,其最低要求为船舶必须入级,否则无法承接其保赔责任。请明确该船是否会入级IACS,如因船舶未入级,投标人将无法承保其船东保赔责任,即使签发保单亦为无效保险合同,由此引发的后果是否由业主方自行承担
答:该****船级社CCS,CCS船级社属于IACS的组成部分。将在保险责任生效前办理入级。
问四:因该船尚未交付,其最终船舶价值是否为招标文件中的人民币53500万元
答:实际投保时以船舶建造协议价或根据船舶最终建成价格为准,在出单前最终确认,船舶价值上下浮动不超过2%。
注:如有投标人认为本次答疑澄清的发布影响其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截止时间的,请于2024年5月31日17:00前书面说明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8楼805室或发送邮件至****@qq.com并致电178****6790。逾期未递交的视为本次答疑澄清的发布不影响其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集团****公司****中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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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