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农用地转用项目

审批
河南-驻马店-上蔡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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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农用地转用项目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名 称: **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农用地转用项目
文 号: 豫驻林资许〔2024〕001号 有 效 性: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局:

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农用地转用项目使用**县大路李乡集体苗圃地0.6216公顷。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需要采伐使用林地**木的,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二、你单位对集体林地的所有者和承包经营者,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五、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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