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河刘路店前镇段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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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3-123********579432C-****0527-000407-5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5-30 17:00:16
公告公示信息

**县河刘路店前镇段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河刘路店前镇段改造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5.10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并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3.5.10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

17.4.2 原文细化为:

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经审定后 28 天内,除质量保证金部分外,其余全额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在第 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现更正为:

17.4.2 原文细化为:

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经审定后 28 天内,除质量保证金部分外,其余全额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在第 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返还承包人。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1)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省住建厅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未提供相关截图或截图反映的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所附的截图必须体现注册人员的数量和对应注册专业),按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登录**省住建厅网址http:// dohurd .ah.go v.cn/s ite/tp l/9311 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 //jzsc .mohur d.gov. cn/hom e 进行实时查询,并结合《****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 〕3 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 〕361 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 〕748 号),对关系企业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即:a.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b.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5人。c.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投标人所提供截图信息与实时查询结果不一致,以实时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并将该情形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11)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省住建厅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未提供相关截图或截图反映的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所附的截图必须体现注册人员的数量和对应注册专业),按无效标处理。结合《****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 〕3 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 〕361 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 〕748 号),对关系企业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即:a.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b.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5人。c.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以上答疑澄清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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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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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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