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新校区项目(二期)综合楼-教学实训楼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教学实训楼4444.63㎡,檐高20.5m,地上5层,首层层高4.5m,二至五层层高4m;水泵房198.5㎡,檐高4.5m,地上一层,层高4.5m;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实训楼、水泵房及室外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总平道路1290.97㎡;停车位32个;总平绿化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29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5 月 30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 6 月 4 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总价 | ****5332.12元 |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求昌(注册编号:桂245****23395; 身份证号:452624XXXXXXXX38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潘承锌(身份证号:450122XXXXXXXX281X; 证书编号:桂**C3(2020)****04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锦绣**(一期、二期)项目工程施工NoB标段(3#、5#、6#、7#、8#、12#、S1商业、3、5#裙房商业及二期地下车库) 2.美林湾项目(一期)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1093.92元 |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游剑锋(注册编号:桂245****03036; 身份证号:450105XXXXXXXX203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年珍(身份证号:450326XXXXXXXX0960; 证书编号:桂**C3(2020)****14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学院新校区二期南区学生公寓5#~10#楼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9360.54元 |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蓝彬溪(注册编号:245****41739; 身份证号:450203XXXXXXXX073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颖香(身份证号:450332XXXXXXXX3022; 证书编号:桂**C3(2019)****93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绿港●金瑞产业城(一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 zfcg.****.cn。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开发区建设工程****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807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