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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保障局,**高****管理局,****管理中心,****医疗机构:
现将《****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医保函〔2024〕121号)转给你们。
现就《****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4号)中有关附件3《人工晶体类医用****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及附件4《运动医学类医用****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进行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各医疗机构在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根据职能范围分****中心反映。
市医保局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982,政务邮箱:sybj_jgzck@zhaoqing.****.cn。
中心联系人:凌小姐;联系电话:****856;邮箱地址:****@163.com。
附件:1.《****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医保函〔2024〕121号)
2.人工晶体类医用****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
3.运动医学类医用****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
(附件详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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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补充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