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5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6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8
十、纪检监督机构........................................................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6.2 评标原则...........................................................20
6.3 评标方法...........................................................20
7.合同授予................................................................20
7.1 定标方式...........................................................20
7.2 中标通知...........................................................20
7.3 履约担保...........................................................20
7.4 签订合同...........................................................20
附件一:廉政责任书.......................................................4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48
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查表.....................................................50
四、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70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71
第七章 技术规范............................................................76
项目编号:****
一、竞标条件受中国****分局委托,****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一批电缆桥架,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本项目主要由水力机械及电气一次设备安装工程,泄洪冲沙闸电气二次设备安装工程、通信、通风、给排水及消防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部分材料的采购等部分组成。
2、竞标范围:投标人应承担下述供货范围内材料的生产、制造、包装、运输、交货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按本竞标文件的要求,完成与电缆桥架规格型号有关的配合,并承担电缆桥架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3、采购数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 1 |
铝合金梯级式直通桥架 |
QJ-T-1-10-5、QJ-T-1-15-4 |
吨 |
8.135 |
配套直接片、固定压板、连接螺栓、铜辫子等配件 |
| 铝合金梯级式直通桥架 |
QJ-T-1-15-5 |
吨 |
2.905 |
||
| 3 |
耐火隔板 |
项 |
1 |
||
| 4 |
铝合金梯级式直通桥架 |
QJ-T-1-15-2 |
吨 |
0.61 |
配套直接片、固定压板、连接螺栓、铜辫子等配件 |
| 5 |
铝合金梯级式弯通桥架 |
QJ-T-2-10-5 |
吨 |
0.423 |
|
| 6 |
铝合金梯级式三通桥架 |
QJ-T-3-10-5 |
吨 |
0.21 |
|
| 7 |
铝合金梯级式四通桥架 |
QJ-T-4-10-5 |
吨 |
0.05 |
|
| 8 |
铝合金梯级式金桥架 |
QJ-T-1-10-4 |
吨 |
2.09 |
|
| 9 |
铝合金梯级式弯通桥架 |
QJ-T-2-10-4 |
吨 |
0.11 |
|
| 10 |
铝合金梯级式三通桥架 |
QJ-T-3-10-4 |
吨 |
0.13 |
|
| 11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直通桥架 |
QJ-P-1-10-5 |
吨 |
7.451 |
|
| 12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直通桥架 |
QJ-P-1-10-4 |
吨 |
0.667 |
|
| 13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弯通桥架 |
QJ-P-2-10-5 |
吨 |
0.446 |
|
| 14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弯通桥架 |
QJ-P-2-10-4 |
吨 |
0.08 |
|
| 15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三通桥架 |
QJ-P-3-10-4 |
吨 |
0.08 |
|
| 16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三通桥架 |
QJ-P-3-10-5 |
吨 |
0.26 |
|
| 17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四通桥架 |
QJ-P-4-10-5 |
吨 |
0.13 |
|
| 18 |
热镀锌托臂 |
QJ-TB-03-400 |
吨 |
0.218 |
配套膨胀螺栓、连接螺栓等配件 |
| 19 |
热镀锌桥架固定托臂 |
QJ-5-400 |
吨 |
0.91 |
|
| 20 |
热镀锌托臂 |
QJ-TB-04-200、QJ-TB-04-500 |
吨 |
0.342 |
|
| 21 |
热镀锌托臂 |
QJ-TB-03-500、QJ-TB-04-400 |
吨 |
2 |
|
| 22 |
热镀锌水**架托臂(配连接螺栓) |
QJ-TB-4 |
吨 |
0.5 |
|
| 23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19-II、QJ-H-1、QJ-H-2、QJ-H-3 |
吨 |
3.2 |
|
| 24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17-II、QJ-H-6 |
吨 |
0.97 |
|
| 25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13-II、QJ-H-5 |
吨 |
0.45 |
|
| 26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12.5-I、QJ-H-4 |
吨 |
0.8 |
|
| 27 |
热镀锌槽钢立柱(无底座) |
QJ-H-01C-09-I、QJ-H-7、QJ-H-7 |
吨 |
0.13 |
|
| 28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05 |
吨 |
0.1 |
|
| 29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06-I |
吨 |
0.14 |
|
| 30 |
铝合金盖板 |
宽400 |
吨 |
0.66 |
|
| 31 |
铝合金盖板 |
宽500 |
吨 |
1.36 |
|
| 32 |
热镀锌C-20型电缆柜 |
800(宽)X600(深)X2000(高) |
吨 |
2.58 |
28个 |
| 33 |
热镀锌C-14型电缆柜 |
800(宽)X600(深)X1400(高) |
吨 |
1.012 |
15个 |
| 34 |
热镀锌A-14型电缆柜 |
900(宽)X900(深)X1400(高) |
吨 |
0.694 |
8个 |
| 35 |
热镀锌A-20型电缆柜 |
900(宽)X900(深)X2000(高) |
吨 |
1.391 |
12个 |
| 36 |
热镀锌B-20型电缆柜 |
800(宽)X800(深)X2000(高) |
吨 |
0.309 |
3个 |
| 37 |
热镀锌B-14型电缆柜 |
800(宽)X800(深)X1400(高) |
吨 |
0.463 |
6个 |
| 38 |
铝合金金属桥架 |
CQJ-T-300*150 |
吨 |
4.93 |
配套直接片、固定压板、连接螺栓、铜辫子等配件 |
| 39 |
铝合金金属桥架 |
CQJ-T-400*250 |
吨 |
0.45 |
|
| 40 |
铝合金盖板 |
宽150 |
吨 |
2.1 |
|
| 41 |
铝合金盖板 |
宽250 |
吨 |
0.17 |
|
| 42 |
铝合**平弯通 |
QJ-T-2-300*150 |
吨 |
0.122 |
|
| 43 |
铝合金垂直上弯通 |
QJ-T-4-300*150 |
吨 |
0.122 |
|
| 44 |
铝合**平弯通 |
QJ-T-2-400*250 |
吨 |
0.02 |
说明:
①以上数量为初步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②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③本次竞标采购采用固定单价,供货期内采购单价不作调整。
耐火隔板按照单项总价结算,包含图纸全部数量;电缆柜按照具体数量结算;其余桥架材料按照吨位结算。
④供应商供货时,应按照图纸配套发货套直接片、固定压板、连接螺栓、膨胀螺栓、
槽钢立柱底座铜辫子等配件(详见图纸)。
4、交货时间:2024年6月30日。
5、交货地点:**市**区双江镇双江航电枢纽项目部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出厂材质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7、付款方式:
根据甲方需求清单分批次供货,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送货到**市**区双江镇双江航电枢纽项目部指定地点并经甲乙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当批次货物无误签字确认后,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批次货物的90%价款。
7.2质保金
质保金为对应合同总价的10%,待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24个月满后30天内付清。
在甲方支付扣除当批次货物质保金之外的全部货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金额为10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含抵扣联,按甲方通知要求开具);税率若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须进行相应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2020-2023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8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若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同一生产厂家的不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如果出现此情况,所有关联投标文件均将被拒绝。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4日10:00前(**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标书: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1日10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开标结束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为保证开标环节顺利完成,建议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标书代写
(4)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投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标书代写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标书代写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标公告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cn)上发布。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分局
地 址:**省**市**区光华北六路388号
联 系 人:杜鹏媛 技术联系人:胡兵
电 话:189****5618 技术联系电话:173****2807
电子邮箱:****@qq.com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 189****5618
电子邮箱: ****@qq.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中国****分局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5962
2024年05月27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详见竞标公告 |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竞标公告 |
| 1.1.4 |
竞标采购名称 |
详见竞标公告 |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竞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竞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竞标公告 |
| 1.3.1 |
竞标范围 |
详见竞标公告 |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竞标公告 |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竞标公告 |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竞标公告 |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竞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2.2.1 |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6月06日10时00分前 |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6月07日17时00分前 |
| 2.3.1 |
对竞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6月07日17时00分前 |
| 3.2.3 |
投标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2、合同执行期间单价计算公式为:固定单价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 13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形式: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不接受投标保函。 2、金额:人民币五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 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4、投标保证金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标书代写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竞标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竞标公告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内容按竞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全流程:正本一份 |
|
| 竞标响应文件电子版 |
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提供PDF版本1份,同时提供用WORD、EXCEL编辑的文件1份,图纸AUTOCAD格式。 |
|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详见竞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 6.3 |
评标方法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详见第三章。 |
| 7.4.1 |
履约担保 |
无 |
| 8 |
是否采用电子竞标投标 |
全流程□半流程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对于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若核实有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已发布中标通知书的,撤销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
1.1.1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竞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竞标采购。
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竞标采购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竞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1.3.1竞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竞标不接受投标人为代理商。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竞标公正性;
(2)与本竞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竞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竞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竞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竞标项目的竞标机构;
(8)与本竞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竞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标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竞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安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竞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投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竞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竞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2.竞标文件2.1 竞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2.1.1竞标文件包括:
(1)竞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投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cn)向投标人提出,要求对竞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集采平台(https://ec.****.cn)公布。标书代写
2.3 竞标文件的修改2.3.1投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投标人对竞标文件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4 对竞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竞标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标书代写
3.2.4投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竞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投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投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竞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竞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人应当按照竞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有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竞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标书代写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标书代写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5.2 开标程序标书代写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标书代写
(1)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竞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标书代写
(3)开标结束。标书代写
5.3 开标异议标书代写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标书代写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ec.****.cn)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通过中国****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竞标和不再竞标8.1 重新竞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竞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标书代写
(2****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文件的。
8.2 不再竞标重新竞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标书代写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标书代写
9.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竞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或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分局纪委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分局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8-****596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竞标投标全流程:投标人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标书代写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公司采购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委员会****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公司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2.4****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小组,****委员会服务。
3.2****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竞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竞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竞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竞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竞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竞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竞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竞标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竞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竞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投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竞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投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竞标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竞标价
3.2.1经评审的竞标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竞标价=竞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竞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竞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竞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竞标价相等时,按竞标报价低的优先;竞标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竞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竞标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标书代写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竞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竞标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中标候选人的竞标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双江航电枢纽机电安装工程电缆桥架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
法定代表人:庞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8124XK
企业地址:****工业园区金桥路38号
联系电话:0971-****078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
2.乙方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并将上述因素均已充分考虑在单价及总价中。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 双江航电枢纽机电安装工程所需 电缆桥架 (以下简称物资)的买卖事宜,在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组成
1.1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如下:
1.1.1 本合同书及其书面补充协议(含附件)。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招标文件。
1.1.4 投标文件。
1.1.5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等文件。
1.1.6 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互相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二条 合同标的物
2.1 甲方拟向乙方采购的物资为电缆桥架,暂定采购数量为 一批 ,所购物资具体信息、对应价款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采购量 |
单价/元 |
复价/元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
| 含税合同总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 不含税合同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 税率及税额(元) |
税率 13 % 人民币大写: RMB: |
|||||||
2.2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工期要求、乙方的服务质量、物资质量、乙方的实际供应能力等因素对供应范围进行明确和调整。对此,乙方表示接受,并承诺将竭尽所能严格确保甲方的使用要求。
2.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供应物资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否则超过数量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无偿赠予。
第三条 交货地点与时间
3.1 交货地点: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分批交货且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甲方发出的交货通知书载明地点为准。
3.2 交货时间: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以甲方书面通知确认的具体采购需求为准,开展备货、供货事宜。乙方应于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 20日内完成以上全部物资或按甲方书面通知载明的分批供货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并完成备货,并发货至指定位置。(因图纸原因采购需求量不足一车情况下,乙方需理解配合及时向甲方供货。)上述相关物资供货周期不应超出采购过程中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周期,特殊情况可经双方协商调整,调整后的供货周期以相关补充文件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为:RMB 元, 增值税金额为 元,增值税税率 13 %;若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则增值税作相应调整。
4.2 本合同货币为人民币,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及加工、包装、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安装调试费(测量费、人工费、机械费、吊装费等)及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甲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3 以上合同总价为签订本合同时拟购物资的总价,最终合同价款在物资完成验收后确认。
4.4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风险是预知的,已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价格变动的各种因素,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第五条 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
5.1 本合同项下交付的物资应与甲方发布的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乙方响应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2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若甲方对物资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物资质量还需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甲方对物资质量的特殊要求为: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5.3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 环境体系和GB/T28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5.4 乙方对甲方采购物资的拟使用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地区、使用目的等已做了充分的了解,乙方保证物资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合同约定对拟使用物资的项目负有管理的单位或组织,****政府有关部门、行业自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总承包单位、发包人、甲方上级单位等,下同)的要求。
5.5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5.6 其他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第六条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6.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6.3 除了合同物资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均属甲方财产。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此类文件(原件及复制件)归还给甲方。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国使用该物资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仲裁等纠纷。
7.2 因乙方提供的物资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积极与第三方沟通解决,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 运输与保险
8.1 物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前的装车、运输由乙方负责,进场后卸车由甲方负责。
8.2 物资送达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前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物资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同时所有权及风险一并转移甲方。
8.3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和甲方要求自行购买保险,保险费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并自行处理有关保险投保、理赔事宜。
8.4 乙方在物资发运前 3 日应向甲方通知物资的发货批次、装运清单以及拟定的发货、到货日期、承运人等信息。
第九条 包装
9.1 乙方应提供物资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物资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物资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因包装不合格造成物资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9.2 甲方对物资包装提出特殊要求的,物资包装还应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甲方对物资包装提出的特殊要求为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9.3 包装物的所有权在物资送达交货地点后转移至甲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9.4 若物资包装不符合本条约定的标准,甲方可选择拒收,或由乙方重新包装。甲方选择拒收的,相关物资由乙方自行拉回或采取其他方式妥善处置,甲方拒收物资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甲方违约。甲方选择由乙方重新包装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交货违约责任,或甲方于货款中扣减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市场价的差价款。该差价款不能确定的,按该物资分项综合单价 5 %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验收与交付
10.1 在交货前,乙方或制造商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交与甲方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交货检验记录,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10.2 甲方应在物资到达指定位置后 7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3日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甲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
10.3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10.4 物资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对到货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如有需特别说明的,需在发货单上或书面文件中注明,并由甲乙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应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双方指定以下人员为验收人员,其他任何人员或单位无权出具验收意见。以下人员变更的,应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对对方无效。
甲方验收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验收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10.5 验收注意事项:乙方必须在甲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的包装,并将发票原件、质保卡、使用说明书、出场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相关附件等交甲方签收。验收后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甲方向乙方因短少、缺陷、或其他与合同不符合情形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发现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在质保期满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10.6 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10.7 甲方验收后,不免除或减轻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质量保证及其他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价款支付
11.1 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送货到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指定位置)并经甲乙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当批次货物无误签字确认后60天内,甲方支付对应当批次货物的90 % 价款。
11.2 质保金为对应合同总价的 10 %,待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24个月 满后 30 天内付清。
11.3 在甲方支付扣除质保金之外的全部货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金额为10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 )(含抵扣联,按甲方通知要求开具);税率若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须进行相应调整。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 称:****
税 号: 916********58124XK
地 址:****工业园区金桥路38号
开户银行: ****银行**铁路支行
账 号: 630********050009862
电 话: 0971-****078
11.4 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上的收款单位与合同上的乙方名称不一致的,或者乙方提供的****机关认证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甲方拒绝付款的行为不应视为甲方违约。因发票瑕疵影响甲方付款的,自甲方书面或口头告知发票瑕疵之日起,甲方付款期限中断,付款期限自乙方重新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恢复起算。
11.6 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1)银行转账。
(2)货款的 %以内采用电汇方式支付,其余部分采用 (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开票单位为:) 方式支付,贴息费用选用以下 方式:①乙方提供贴息办理资料,甲方按实际发生金额承担全部贴息费用。②乙方提供贴息办理资料,甲方按实际发生金额承担 %的贴息费用。③乙方提供贴息办理资料,甲方承担汇票金额 %且不超过实际发生金额的费用。④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用。(3)采用(半年期/一年期等)供应链、保理等业务方式支付,贴息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1.7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合同履行期间,以上账户信息不得变更;信息变更的,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未书面告知的,致使甲方无法正常支付款项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的不适用于本条)12.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大写金额:)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五大银行”所开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日缴纳/提交。
12.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 个月。
12.3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
12.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在合同物资完成供货满 个月后退还。
12.5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若乙方提供同金额的履约保函,则履约保证金可退还。
12.6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承诺13.1 就物资保管、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乙方保证及时、全面、准确地通知和提示甲方。
13.2 乙方保证所供应物资为全新、来源合法,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对物资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所有质保金。
13.3 乙方保证甲方使用物资免受第三方指控,否则甲方因第三方指控而承担的责任以及因此发生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13.4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或者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和试验检测活动,并负责无偿提供必要的样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13.5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物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3.6 质保期内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免费更换有缺陷的物资,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乙方拒绝更换,甲方有权没收质保金。质保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主张。
第十四条 合同范围变更14.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向乙方发出通知,在合同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乙方,此通知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物资的规格及数量;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或交货时间;
(4)乙方提供的服务。
14.2 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乙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 10 天内提出并须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网传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
14.3 除了上述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索赔
15.1 如果乙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检验、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或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物资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物资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物资的价格。
15.2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5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甲方要求或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六条 分包和转让
16.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让。
16.2 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部分,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乙方与其分包人对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3 分包人仍应承担本合同条款中对乙方义务的约束。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严重火灾、洪水、冰雹、政府征收、征用、罢工、骚乱、疫情、战争等。
17.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告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任何一方因未及时通知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17.3 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7.4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合同期限相应**。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0 日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 除合同条款第1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误 7 天,甲方扣除乙方对应物资总价的 5 %的价款作为误期赔偿费,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对应合同总价的 15% 。
18.2 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日以上的,或者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内在缺陷,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用途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
18.3 乙方不能交货或不履行交货义务,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价款 5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逾期交货、不能交货或者不履行交货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按本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8.4 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使甲方遭受任何第三方索赔、罚款的,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物权行使、行政机关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处罚或违约责任等,乙方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并承担 10000 /次的违约处罚。
18.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基于本合同而享有的任何债权进行转让、保理、质押等,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无法正常履行的,乙方应按合同含税总价款 8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18.6 因乙方增值税发票填写有误或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及采购成本企业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18.7 如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被列为供应商“黑名单”,将被禁止参与甲方及其所属各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和合同签订。
18.8 本合同所列违约金及罚款,甲方有权优先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乙方承担罚款及违约金,不免除应当承担的给甲方造成的赔偿损失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9.1 符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原因导致项目停建、与甲方解除合同等,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和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使合同物资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
(3)乙方在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
(4)乙方出现严重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交货、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30 天及其它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行为。
(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 7天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
(6)乙方违约行为累计达 3 次及以上的。基于本款的合同解除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9.2 因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可向违约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违约方时合同解除,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19.3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给予补偿;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采购乙方未交付物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与合同标的同等标准的物资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20.1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2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自甲乙双方履行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终止。
21.2 本合同执行期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文件为准。若供应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供应量按实结算。
21.3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5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1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庞旭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一:廉政责任书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甲乙双方签署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上级给予乙方****和其****公司组织的竞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中国电**电四局**双江航电枢纽机电安装工程电缆桥架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竞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 项目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
|||
| 代理商 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 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
|||
| 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
|||
|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2020-2023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8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
|||
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评审因素简述及索引表
| 项目 |
评审因素 |
按评分细则得分项进行 归纳简述 |
详细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页码范围 |
| 商务部分 |
|||
| 投标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
|||
| 生产能力及类似工程供货经验与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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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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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交货周期的响应情况 |
|||
| 对付款方式的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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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誉 |
|||
| 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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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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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 |
|||
|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承诺及检验报告 |
|||
| 技术和售后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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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索引表中的项目、评审因素按竞标文件评标细则中项目、评分范围内容填写,根据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简要叙述并填写页码范围。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竞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包件 (分包件时填写包件号)中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税率 %。投标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竞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竞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采用线上收取保证金的方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
| 生产厂家/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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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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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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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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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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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厂家 基本情况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无须填写) |
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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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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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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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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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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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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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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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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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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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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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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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 利润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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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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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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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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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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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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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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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商 基本情况 (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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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度最大 供应能力 |
仓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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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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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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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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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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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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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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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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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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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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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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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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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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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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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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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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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资产负债率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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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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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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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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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生产厂家的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3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格式后附)
5、****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生产厂家授权书(格式)
致: 发包人
我单位 (生产厂家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厂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生产厂家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的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竞标项目 竞标项目名称 的竞标,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生产的 (产品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以竞标**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竞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厂家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投标时填写)
|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 1 |
||||||
| 2 |
||||||
| 3 |
||||||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2 |
||||||
| 3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 元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P |
合计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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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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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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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金额填入投标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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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 |
**% |
|||||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单价计算表 单位:元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 |
装卸运杂费 |
综合单价 |
备注 |
| D |
E |
P=D+E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注:1、投标人应根据竞标文件所列的规格结合自身的实际能力填报报价单,空白栏必须填报。
2、付款方式:
详见竞标公告。
报价说明(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
2、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竞标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竞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竞标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竞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投标说明及技术资料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铝合金梯级式直通桥架 |
QJ-T-1-10-5、QJ-T-1-15-4 |
吨 |
8.135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配套直接片、固定压板、连接螺栓、铜辫子等配件 |
| 2 |
铝合金梯级式直通桥架 |
QJ-T-1-15-5 |
吨 |
2.905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3 |
耐火隔板 |
项 |
1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详见图纸清单 |
|
| 4 |
铝合金梯级式直通桥架 |
QJ-T-1-15-2 |
吨 |
0.61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配套直接片、固定压板、连接螺栓、铜辫子等配件 |
| 5 |
铝合金梯级式弯通桥架 |
QJ-T-2-10-5 |
吨 |
0.423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6 |
铝合金梯级式三通桥架 |
QJ-T-3-10-5 |
吨 |
0.21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7 |
铝合金梯级式四通桥架 |
QJ-T-4-10-5 |
吨 |
0.05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8 |
铝合金梯级式金桥架 |
QJ-T-1-10-4 |
吨 |
2.09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9 |
铝合金梯级式弯通桥架 |
QJ-T-2-10-4 |
吨 |
0.11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10 |
铝合金梯级式三通桥架 |
QJ-T-3-10-4 |
吨 |
0.13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配套直接片、固定压板、连接螺栓、铜辫子等配件 |
| 11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直通桥架 |
QJ-P-1-10-5 |
吨 |
7.451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12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直通桥架 |
QJ-P-1-10-4 |
吨 |
0.667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13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弯通桥架 |
QJ-P-2-10-5 |
吨 |
0.446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14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弯通桥架 |
QJ-P-2-10-4 |
吨 |
0.08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15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三通桥架 |
QJ-P-3-10-4 |
吨 |
0.08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16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三通桥架 |
QJ-P-3-10-5 |
吨 |
0.26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17 |
铝合金花孔式托盘四通桥架 |
QJ-P-4-10-5 |
吨 |
0.13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18 |
热镀锌托臂 |
QJ-TB-03-400 |
吨 |
0.218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配套膨胀螺栓、连接螺栓等配件 |
| 19 |
热镀锌桥架固定托臂 |
QJ-5-400 |
吨 |
0.91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20 |
热镀锌托臂 |
QJ-TB-04-200、QJ-TB-04-500 |
吨 |
0.342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配套膨胀螺栓、连接螺栓等配件 |
| 21 |
热镀锌托臂 |
QJ-TB-03-500、QJ-TB-04-400 |
吨 |
2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22 |
热镀锌水**架托臂(配连接螺栓) |
QJ-TB-4 |
吨 |
0.5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23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19-II、QJ-H-1、QJ-H-2、QJ-H-3 |
吨 |
3.2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24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17-II、QJ-H-6 |
吨 |
0.97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25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13-II、QJ-H-5 |
吨 |
0.45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26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12.5-I、QJ-H-4 |
吨 |
0.8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27 |
热镀锌槽钢立柱(无底座) |
QJ-H-01C-09-I、QJ-H-7、QJ-H-7 |
吨 |
0.13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28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05 |
吨 |
0.1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29 |
热镀锌槽钢立柱(带底座) |
QJ-H-01C-06-I |
吨 |
0.14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30 |
铝合金盖板 |
宽400 |
吨 |
0.66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31 |
铝合金盖板 |
宽500 |
吨 |
1.36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32 |
热镀锌C-20型电缆柜 |
800(宽)X600(深)X2000(高) |
吨 |
2.58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28个 |
| 33 |
热镀锌C-14型电缆柜 |
800(宽)X600(深)X1400(高) |
吨 |
1.012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15个 |
| 34 |
热镀锌A-14型电缆柜 |
900(宽)X900(深)X1400(高) |
吨 |
0.694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8个 |
| 35 |
热镀锌A-20型电缆柜 |
900(宽)X900(深)X2000(高) |
吨 |
1.391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12个 |
| 36 |
热镀锌B-20型电缆柜 |
800(宽)X800(深)X2000(高) |
吨 |
0.309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3个 |
| 37 |
热镀锌B-14型电缆柜 |
800(宽)X800(深)X1400(高) |
吨 |
0.463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6个 |
| 38 |
铝合金金属桥架 |
CQJ-T-300*150 |
吨 |
4.93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配套直接片、固定压板、连接螺栓、铜辫子等配件 |
| 39 |
铝合金金属桥架 |
CQJ-T-400*250 |
吨 |
0.45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40 |
铝合金盖板 |
宽150 |
吨 |
2.1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41 |
铝合金盖板 |
宽250 |
吨 |
0.17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42 |
铝合**平弯通 |
QJ-T-2-300*150 |
吨 |
0.122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
| 43 |
铝合金垂直上弯通 |
QJ-T-4-300*150 |
吨 |
0.122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配套直接片、固定压板、连接螺栓、铜辫子等配件 |
| 44 |
铝合**平弯通 |
QJ-T-2-400*250 |
吨 |
0.02 |
2024-6-30 |
**市**区双江镇水电四局项目部 |
7.1 一般规定与规范
本技术协议适用******双江航运枢纽机电安装项目电缆桥架材料采购项目。包括材料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全面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双方如对本技术协议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其中一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本协议为准。如双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明确提出异议,即被认为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完全能够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本技术协议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定合同之后,采购人保留对本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允诺予以配合。采购人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卖双方商定。
包装
1)材料制造完成并通过相关试验测试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及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2)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应标明采购人的订货号和发货号。
3)各种包装应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和不腐蚀。
运输
1)合同材料在运输时应符合铁路、公路及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2)合同材料的运输应保证其外壳不受任何损伤,内部元件不能发生位移且应保证内部元件性能完好。
3)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4)运输中不允许有任何的碰撞和磨损,底部需加缓冲垫防震。
5)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所供材料的运输、存储、安装、调试和运行应满足项目现场的气候条件要求,材料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25年;作为负责任的产品供应商,投标人有责任在产品的整个使用寿命期内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维护方案、更换、收费计划(例如定期的巡检和回访),该维护、更换服务应贯穿产品的整个使用寿命周期。
(4)一般技术规范要求
1)厂房及廊道内的电缆架主要采用铝合金桥架的方式。各托臂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2)电缆支吊架等承重结构在混凝土结构内固定的部位,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固定在砖墙上的电缆支吊架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膨胀螺栓采用M12*120,能承受1t的拉力或剪力。
3)电缆卡由承包人采用热镀锌角钢制作。
4)电缆桥架等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5)所选产品应具备详细的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
6)承包人应提供所选产品各部件各型号的详细参数和单位重量。
7.2技术特性要求
7.2.1标准规范
电缆桥架及附件的制造、试验、包装、运输除应如下规程规范与标准,若这些标准做出修改时,应以修订后的新标准执行。
GB50205-2020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T/CECS 31-2017 《钢制电缆桥架工程技术规程》
JB/T 10216-2013 《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
QB/T1453-2003 《电缆桥架》
JB/T6743-2013 《户内户外钢制电缆桥架防腐环境技术要求》
以及电力、机械两行业颁发的DL/SDL/JB/JG/QB/DB有关技术要求及规定。本规范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安装、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和运行、维护等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有关行业标准执行。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丝、管螺纹、螺栓头及螺帽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GB)及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7.2.2结构性能
(1)托盘、梯架常用规格
1)本工程电缆桥架为铝合金电缆桥架。每段桥架应包括直线段、配件(固定螺栓、垫圈、锁紧扣、绑扎带)、连接件(各类连接板、固定压板)等,在组装后形成坚固的结构系统以支持电缆。托盘、梯架的宽度与高度应符合JB/T 10216-2013表8和CECS106:2000表3.1.2的规定。
2)托盘、梯架的直通单元件标准长度采用2m,大跨距段采用5m。
3)电缆桥架弯通不应使用纯直角型弯通,宜采用圆弧形倒角。弯通内侧弯曲半径应为300、600、900。
4)常用弯通宽度与其弯曲半径配合应符合T/CECS 31-2017表3.4.4的规定。
(2)板材厚度
桥架板材厚度应能承受额定均布载荷和具有一定的抗腐蚀裕度。
铝合金桥架托盘宽度150mm至300mm,选用板材厚度应在1.5mm至1.8mm之间;铝合金桥架托盘宽度300mm至500mm,选用板材厚度应在1.8mm至2.1mm之间;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电缆桥架盖板厚度应在1.0mm到1.2mm之间,桥架隔板厚度1.5mm到1.7mm之间。
(3)通风孔
本工程采用无孔槽式电缆桥架与梯式电缆桥架两种型式,不设置通风孔。户外电缆桥架宜设置通风孔。
(4)材料
铝桥架用铝合金板材。所有电缆桥架的立柱、托臂均采用镀锌槽钢材料,保证受力满足荷载要求。
(5)外观要求
桥架及其附件加工成形后断面形状应规则整,无弯曲、扭曲、边沿毛刺等缺陷。内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损伤电缆绝缘的突起和尖角。
(6)焊接要求
1)铝制件焊接应采用气体保护电弧焊,钢制支吊架应采用手工电弧焊
2)焊缝表面应平滑均匀 焊缝不应有漏焊、裂纹、烧穿、未熔合、表面气孔、焊瘤等缺陷, 焊缝咬边深度不大于 0.5mm。
3)铆接应紧密牢固,不应有错位、偏斜、裂纹等缺陷 下载 铆钉头 不应有能损伤电缆的突起毛刺。
7.2.3机械性能
(1)载荷等级
1)桥架除包括其本身的重量外,还应包括其所能承受的电线电缆的机械负载。桥架不应作为人行通道或站人平台,但电缆敷设时有上人的需要,因此桥架应能满足电缆敷设人员荷重的要求,电缆桥架均布荷载要求>150kg/m。
2)支吊架跨距不宜大于1.5m。桥架在支吊架2m、简支梁条件下,托盘、梯架的额定均布载荷等级应符合表14-4中荷载的规定标准。
表14.4-4 桥架载荷等级
| 荷 载 等 级 |
A |
A下载 |
B |
C |
D |
| 额定均布荷载KN/m (kgf/m) |
0.5 (50) |
1.0 (100) |
1.5 (150) |
2.0 (200) |
2.5 (250) |
(2)刚度
1)桥架在承受额定均布荷载时,其最大挠度值与其长度之比钢制的不宜大于1/200。
2)各种类型的支吊架应能承受相应规格(层数)托盘、梯架的额定均布荷载,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的要求。钢制吊架横档或侧壁固定的托臂在承受托盘、梯架额定荷载时的最大挠度值与其长度之比应不大于1/100。
(3)强度
在载荷试验中桥架出现永久性变形时的载荷为最大试验均布载荷,额定均布载荷等于最大试验均布载荷除以安全系数,安全系数不小于1.5。连接板、连接螺栓等受力附件,应与托盘、梯架、托臂等本体结构强度相适应。
(4)抗冲击性能
托盘、梯架应能承受一定能量的冲击,碰撞后不应出现影响安全使用的变形和裂纹。
7.2.4其它性能
(1)桥架系统应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应沿电缆桥架全长敷设地线,每个立柱或托臂应与接地线可靠连接。
(2)托盘、梯架端部之间连接电阻不应大于0.00033Ω,接地孔处应将丝扣、接触点和接触面上的任何不导电涂层和类似的表层清除干净。
(3)在电缆桥架段间连接处、伸缩缝或软连接处需采用两端压接镀锡铜鼻子的铜绞线连接,铜绞线采用25mm2,且铜绞线外应带黄绿颜色相间的绝缘护套。
(4)接地部位连接处应有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螺栓固定。在铜绞线与桥架之间加装一个刺破垫圈,拧紧螺母时,随着螺母的拧紧,刺破垫圈把桥架表面的塑层刺破从而实现电气导通。
(5)利用铝桥架系统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时 制造厂应在铭下载 牌中标明托盘、梯架纵向的最**属横截面积 下载 桥架端部相连接 处的电阻值应不大于 0.00033Ω 。
7.3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现场试验
带有*号的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为发包人代表在场的见证试验项目。工厂试验和检验应由承包人负责,并提供试验报告。尽管发包人参加试验,但并不减轻承包人的责任。
对定型产品已做过型式试验的,应向发包人提供最新的型式试验报告。
承包人应提出合同货物的试验和检验计划,并经发包人同意。试验计划应包括试验顺序,每项试验的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接线图、空白试验记录表格、所用试验设备的详细说明,有关试验设备的校正数据。每一项试验完成后,应提交试验报告供发包人审阅,该报告应说明试验获得的结果,包括任何失败的试验以及试验过程的描述。承包人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指导现场试验,并对合同货物的现场试验结果负责。
(1)型式试验
1)*外观检查
2)*机械负载试验
3)*支吊架负载试验
4)*撞击试验
5)*表面防护层人工气候防护试验
6)*表面防护层的性能试验
7)*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
(2)出厂试验
所****制造厂内进行全面的出厂试验,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应随产品一起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将派人员参加出厂试验见证项目,承包人应将详细的试验方法、程序提交给发包人批准。出厂试验的项目包括:
1)外观检查
2)尺寸精度
3)*表面防护层厚度试验
4)*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
5)*表面防护层厚度试验
6)防腐层厚度及附着力试验(抽检)
7)热浸镀锌层均匀性检验(抽检)
(3)现场检验
设备到货后对设备数量、规格、尺寸、外观、重量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抽查比例不少于每批产品的2%,但每一规格不少于3件,允许荷载试验样本仅取1件。防腐层质量,可允许直接对产品或同一材料相同工艺制作的样本进行检验。
现场检验在合同货物安装完毕后进行,承包人应派代表督导现场检验,并对试验结果负有责任。发包人放弃某一项目的现场检验,都不免除承包人应满足本技术条款要求的责任。
试验按照GB50168、GB50169的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桥架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电缆桥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防腐良好等。现场还应进行电缆桥架镀锌层厚度检测、负载试验等。
7.4 其他要求
电缆桥架尺寸按照设计图纸制作,成品供货。
其余技术要求以设计图纸为准。
附件: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