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喷漆房改造(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价格评分总分不变,依旧为30分总分,其中5分为报价合理性、25分为投标报价分数,防止乱报价报低价情况的出现。
1.合理性得满分为标准分值。2.符合投标军品报价要求,报价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研制范围相符,成本归集没有重复和遗漏;价格构成要素齐全,报价格式符合要求,价格计算数字等说明清晰,内容齐全;各成本项目价格比例合理;所提供的成本材料、价格依据真实可靠。“合理”得标准分5分;“比较合理”得3.5分;“基本合理”得1分,“非常不合理”得0分。说明:1、报价合理性评审,主要是对投标文件及价格支撑资料中关于项目投入人力、材料、试验方案和专用技术措施等成本费用情况,各类取费标准合理性,外购产品报价情况,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比较(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2、专家给出“非常不合理”档次时,应书面写明理由。每名评标专家给出合理性档次评审建议,汇总统计后,以多数专家的评审建议确定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评审档次,而后统一确定投标人报价合理性得分。
2.评标依旧采用低价优法计算。需加入注明:1、公式中的投标报价均指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2、最低得0分,不得负分,可并列排名,小数点后数字保留2为,四舍五入;3、严禁各投标方恶意压价,****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最低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细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二)28.4项新加入一例条款,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按照“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原则”更正,按照修正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得分。
(三)删除 30.3项的条款,因价格评分中已加入类似意义的条款来防止乱报价报低价情况的出现。
(四)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延期至: 2024年06月17日08:30(**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 2024年06月17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4年06月17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杨工027-****1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813室
联系方式:仲亮、宋佳181****5141/010-****8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亮、宋佳
电 话: 181****5141/010-****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