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在交通建设工程中,强揽工程,恶意串标、围标,以及煽动群众或组织社会人员闹事强迫其他竞争者放弃工程项目的行为;
(二)在公路管养领域强揽工程、恶意围标串标以及长期把持控制管养领域承包施工的行为;
(三)在道路客运领域采取威胁、“软暴力”等手段控制某一区域运输市场,非法垄断出租车、客运班线营运的行为;
(四)在物流托运、货运等货运市场领域利用不法手段垄断货运场站、区域运输市场,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强行进行货运**分配的行为;
****学校培训、车辆维修行业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六)从事违法超限运输,利用黄牛带车、集体闯岗、暴力抗法等手段干扰管理执法秩序的行为;
(七)在公交、客运、出租车行业,盘踞某一区域从事非法营运,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行为;
****车站等客运重点区域强拉客源,对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恐吓、威胁,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行为;
(九)为攫取不法利益,煽动客运、货运司机罢运、聚众上访,扰乱交通运输正常社会秩序的行为;
(十)在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设施管养招投标、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或干扰和妨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
(十一)国家工作人员在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和其他涉黑涉恶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373-****370。
(二)邮寄地址:****开发区华兰大道416号****扫黑办,邮编:453000。
(三)电子邮箱:****@163.com。
三、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上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其它举报方式无限制。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扫黑办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