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市**县桑园路**县祥和小区东南侧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商贸城B座112号 | |
| 项目名称 | **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开发区迎宾中大道476号 | |
| 投标报价: ****9908.64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1.58分 | |
| 项目负责人:张丹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赣236********60657、赣交安B(17)G01246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2019-2020年荆新线**段大中修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2019-2020年荆新线**段大中修工程、G330**县K621+820-K636+391、K636+391--K639+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省华通****公司 |
| 地址:**省**市铜都大道中段4993号 | |
| 投标报价: ****8820.85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1.80分 | |
| 项目负责人:刘元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134********00283、皖交安B(18)G0233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县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标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县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标 、**市2022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01标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市愽兴****公司 |
| 地址:**市**区**北路 52 号 | |
| 投标报价: ****8306.98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1.50分 | |
| 项目负责人:程劲光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4****02370、皖交安B(22)G06269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市G330洞黄线(K675+522-K699+32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G237线K921+500-K934+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G237线K934+000-K944+100 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3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向先生,联系电话:139****9303,招标代理联系人:傅工,联系电话:180****030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