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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5-31
| 项目名称 | **县幸福路生态绿地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幸福北路西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757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波林 |
| 联系人 | 宋婧 | 联系电话 | 186****2429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6-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县幸福路西侧、姜嫄**侧,铁路以北,占地约56.3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地、停车场、健身步道、公厕等其他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场地扬尘采取高围墙遮挡、场地喷淋、遮盖措施后通过遮盖、降尘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对施工冲洗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回收利用措施后通过市****处理厂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采用垃圾分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市容环卫部门回收,建筑垃圾遮盖堆放统一按要求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不在群众休息期间使用声音大的大型器械,尽量采用低噪音机械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采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原则,本着全面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化害为利严格执行环保建设与设计、施工、使用,以达到保护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的目的 | ||
| 承诺:**** 张波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波林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