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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市 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 》(甬医保发〔 202 2 〕 47 号 ) 有关 规定,****小组综合评估, 已确定 2024年度 **市 第一 批长期护理保险 拟 定点 护理服务机构名单 ,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 202 4 年 5 月 28 日起至 5 月 30 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 任何 单位 或 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机构对举报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和反馈。
三、受理机构和受理电话
受理机构:**市医疗保障 局医药服务和待遇保障科
地址:**市谭家**路 2号 南雷大厦 9 楼
电话: ****3604
四、 2024年度 **市 第一 批长期护理保险 拟 定点 护理服务机构名单
| 序号 |
护理服务机构名称(机构护理) |
| 1 |
****医院有限公司 |
| 2 |
****医院有限公司 |
**市****管理中心
**市城乡****管理中心
202 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