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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高新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特别说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可以响应,但需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者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二、有关报价的另行说明,本项目预算价及最高限价均为含税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开标一览表中自行填写税率。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需求中★1、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设施配备清单中的监控摄像设备的项目特征修改为“1.名称:摄像头DS4423WL;2.类别:全景路和细节路最高分辨率可达2560 × 1440 @25 fps,在该分辨率下可输出实时图像;支持数字宽动态,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适应不同环境;支持海康互联接入;内置4G SIM卡,支持LTE-TDD/LTE-FDD/CDMA 4G无线网络传输,外置天线;双卡单待,内置SIM卡(不支持插拔替换),并支持外插Nano SIM卡;支持白光/红外光双补光,白光最远可达30 m,红外光最远可达30 m;1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支持双向语音对讲;支持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卡,最大512 GB”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吴瑾婷、周旭东
联系电话:0574-****4375、137****6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