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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鹭湾勘察设计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栖鹭湾勘察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省**市**县**镇人民路西侧、****侧669号。 |
| 招标联系人 |
荆奇 |
联系方式 |
191****2995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县淝河路与子****集团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董浩 |
联系方式 |
0558-****636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评标办法企业信用(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现修改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以此为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本澄清答疑与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澄清公告与修改通知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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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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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2024年06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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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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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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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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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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