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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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县乌烈镇峨港岭V1矿山碎石料整体再次挂牌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I****342)
挂牌价 2,112,645.6 元/批
保证金 600,000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4-05-3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6-06 17:00:00 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县乌烈镇峨港岭V1矿山碎石料再次整体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5月3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铁矿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粒径 (mm) |
评估数量 (m3) |
含税评估价 (万元) |
含税挂牌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县乌烈镇峨港岭V1矿山碎石料 |
8-12 |
约31978m3 |
128.4519 |
211.26456 |
60 |
| 30-60 |
106.2865 |
| 标的情况 |
1.峨港岭V1矿山位于乌烈镇北西约3km处的峨港岭,距石碌镇直线距离约28km,有公路直达,交通方便。现场堆放的为2018年前后制作未能及时售出的建筑用碎石料,即此次挂牌标的。 2.标的碎石共有五堆,岩性均为中微风化细粒少斑黑云母钾长花岗岩,数量共计31978m3。编号分别为D1、D2、D3、D4、D5。其中:D1、D2、D3、D4位于东部,碎石直径8-12mm,数量:18796m3;D5位于西部,碎石直径30-60mm,数量:13182m3。 3.参照《**省**县乌烈镇峨岗岭花岗岩建筑石料矿点勘查报告》,.峨港岭V1矿山的石料满足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的相关要求。但由于峨港岭V1矿山碎石的制作时间较早,其规格与当前市场上常用的建筑用碎石规格存在一定的差异。特别是D5规格为30-60mm的碎石,因其粒径较大,可能无法与市场上常见的混凝土泵送设备兼容,需采用传统的搅拌和运送方式,或用作铁轨道砟使用。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若实际结算数量与31978m3不符,不影响本次交易及价格。 2.有关标的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意向受让方竞买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3.本次评估价格不含装车、运输、资产管理等费用,由受让方进行装车及自行负责运输,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并支付相应费用,货物装车后,受让方承担货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含第三方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与费用等,涉及道路使用、供水、供电等事宜,受让方需与相关权益人自行协商解决。在运输过程中,若损毁道路等设施,由受让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受让方运输货物车辆需满足转让方要求,同时每天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运输货物不得少于1650m3,具体交货起止日期以转让方通知为准。车辆不满足要求的,经转让方要求整改后仍不整改或整改期内仍然出现前述问题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将按每天1000元向转让方支付违约费用。 5.受让方须20天内(按合同约定的动工之日起算)完成此批碎石料的运输,如若不能,转让方有权停止供应碎石料,并解除《购销合同》,受让方除承担交易服务费外,已支付的成交价款转让方亦不退还,剩余碎石料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6.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购销合同》约定执行。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34.738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14日 |
| 评估机构 |
**中评信房****公司 中评信评报字(2024)第05001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1066XF 注册地:**县人民北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曹裴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城投办公会议纪要〔2024〕20 号、**政府常务会议十六届 76 次〔2024〕14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人民政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转让方对本项目信息真实性负责。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3、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应于项目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标的交割 |
按《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2024年6月6日17:00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6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7:00。标书代写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多退少补),受让方须在《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的剩余部分及交易服务费全****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4.竞买方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1.峨港岭V1矿山位于乌烈镇北西约3km处的峨港岭,距石碌镇直线距离约28km,有公路直达,交通方便。现场堆放的为2018年前后制作未能及时售出的建筑用碎石料,即此次挂牌标的。
2.标的碎石共有五堆,岩性均为中微风化细粒少斑黑云母钾长花岗岩,数量共计31978m3。编号分别为D1、D2、D3、D4、D5。其中:D1、D2、D3、D4位于东部,碎石直径8-12mm,数量:18796m3;D5位于西部,碎石直径30-60mm,数量:13182m3。
3.参照《**省**县乌烈镇峨岗岭花岗岩建筑石料矿点勘查报告》,.峨港岭V1矿山的石料满足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的相关要求。但由于峨港岭V1矿山碎石的制作时间较早,其规格与当前市场上常用的建筑用碎石规格存在一定的差异。特别是D5规格为30-60mm的碎石,因其粒径较大,可能无法与市场上常见的混凝土泵送设备兼容,需采用传统的搅拌和运送方式,或用作铁轨道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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