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中心业务用房****改革局、****气象局以《****改革局关于大****中心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田发改审批〔2023〕13号)、《****气象局关于**县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气函〔2022〕76号)、《****委员会关于**省智慧气象保障工程综合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发改网审农业函〔2022〕1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均溪镇**村“岬头岭”****广场东侧小山包);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为14009.72㎡,工程总造价****950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大****中心业务用房施工招标,总造价****9509元,本工程位于**市**县,本项目包含:
1)**省智慧气象保障工程综合能力建设项目:造价****898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73.48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909.17平方米,地上3层(局部有架空层),柱下独立基础,建筑高度19m,檐高18.6m,最大单跨8.3m;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用房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及配套设施等;
2)附属用房及室外工程:造价****662元。附属用房建筑面积80.80平方米,地上1层,柱下独立基础,建筑高度5.7m,檐高4.5m,最大单跨7.6m;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附属用房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室外广场、室外安装工程、消防水池工程等;
3)**县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造价****949元。**内部道路长度约840米,宽4米及一定数量的错车道及弯道增宽;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土石方挖运、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挡土墙、排污、围墙及大门等配套工程。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本项目为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m2,为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509元,其中暂列金额148646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8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1日 08:00:00至2024年6月6日23:59 :59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办法详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他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24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均溪镇建山路20号,邮编:366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077,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均溪镇赤岩路3-1号三楼,邮编:3661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88****5057,传真:0598-****660
联系人:叶工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网
网址:http:// www.****.cn/smwz
联系电话:180****2873、0512-****3200、40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
联系电话:0598-****767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0598-****869
| 招标公告.pdf |
| 电子章的授权委托书.jpg |
| 大****中心业务用房(招标).zip |
| 大****中心业务用房最终cad.zip |
| 大****中心业务用房道路(CAD版).zip |
| [E350********001****1001]大****中心业务用房.SMZF |
| 招标正文.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