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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南****公司年产27.56万吨造纸化学品项目、**县万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山****公司年产40万吨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4日(3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305 0537-****791
通讯地址:**县水务大厦10楼
邮编:2722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时间 |
| 1 | **南****公司年产27.56万吨造纸化学品项目环评批复 | 济环审(**)〔2024〕2号 | 2024年5月21日 |
| 2 | **县万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评批复 | 济环报告表(**)〔2024〕9号 | 2024年5月31日 |
| 3 | 山****公司年产40万吨复**项目环评批复 | 济环报告表(**)〔2024〕10号 | 2024年5月31日 |
附件:济环审(**)〔2024〕2号**南****公司年产27.56万吨造纸化学品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