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三义街棚户区改造(B)区7#楼室外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县三义街棚户区改造(B)区7#楼室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县三义街棚户区改造(B)区7#楼室外工程项目
1.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278号
项目编号:****
1.3.项目概况:详见磋商文件
1.4.磋商内容及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5.建设地点:**县境内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采购控制金额:769324.62元
1.8.质量要求:合格
1.9.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5月8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24年5月21日09:00(**时间)
磋商地点:****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军曼、祝欢欢、申国应 (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评审结束后,在核对评审报告和评审资料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发现检测预警可疑行为分析表中有两家响应单位标书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两公司投标无效,故本项目有效的响应人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并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该项目按废标处理,择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根据大数据分析,******公司和******公司标书文件上传IP地址一致,两公司投标无效。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七、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心区和谐大道北段路西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57****63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诚信大道东段南侧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2****2355
****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