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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因灾避险搬**置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墨江县因灾避险搬**置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涉及全县8个乡镇 125 户农户 524人,通过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进行避灾搬迁,设5个集中安置点安置农户 75 户;分散安置 50 户。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5-31 1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墨江哈尼族****建设局(0879-****661) |
| 备注: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 月31日19时00分至2024年06月 07日19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s://ggzy.****.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曹忠伟 |
| 办公电话: |
152****950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张健 |
| 办公电话: |
189****8199 |
移动电话: |
189****8199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墨江县因灾避险搬**置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6-07 19: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6-25 08: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厅一(墨江)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24.0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2.5.1设计工作内容:(1)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所有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并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2)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2施工内容:涉及全县8个乡镇 125 户农户 524人,通过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进行避灾搬迁,设5个集中安置点安置农户 75 户;分散安置 50 户。 总建设用地为26581.14平方米(约39.87亩),其中:那哈乡牛红村瓦落老寨组集中安置点总建设用地为4253.58平方米(约6.38亩);那哈乡那哈村坝计组集中安置点总建设用地为5575.01平方米(约8.36亩);泗**镇干坝村上补干组集中安置点总建设用地为4472.29平方米(约6.71亩);雅邑镇牙骨村哈红组集中安置点总建设用地为8195.38平方米(约12.29亩);龙坝镇曼婆村上拉东组集中安置点总建设用地为4084.88平方米(约6.28亩)。 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输电线路建设;输水管道建设;土地平整;挡土墙;截排水沟建设。具体工程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墨江县8个乡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3.1营业执照:投****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等均可)业绩,提供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施工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或EPC项目),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5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A.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的,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的,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并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B.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随意更换(若发生变更需获得招标人审批同意,变更人选及人员数量、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达到原投标文件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应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6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为2024****公司,****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银行开具****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9其他要求: (1)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屏。 (2)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提供无拖欠工资的承诺或证明。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A.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的,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的,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并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B.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随意更换(若发生变更需获得招标人审批同意,变更人选及人员数量、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达到原投标文件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应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等均可)业绩,提供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施工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或EPC项目),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
| 其他: |
(1)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屏。 (2)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提供无拖欠工资的承诺或证明。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