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超市供应商遴选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超市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生活超市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①****超市,招标方****,服务方须按照采购单****超市;②生活超市由采购单位提供场地、不收取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③年营业额约100万元,服务期限3年。
(四)服务要求:①超市售卖商品包括:食品类、饮品类、烟草类、办公用品类、生活用品类、其它品类,所售商品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标准;②完善必要的设备(已存在的货架、冰柜(箱)、监控设备、收银系统、门禁系****超市经营商所有,服务方如需延用,****超市经营商协商。);③主要商品的价格应低于周边市场同类品种的价格;④服务方需定期补货,保持运营内场所卫生干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三、公示时限: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5日
四、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欢迎供应商对服务项目提出意见建议,为完善服务内容供必要参考。请供应商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091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