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委驻地旧址(抗日小学旧址、人民公社礼堂旧址)修缮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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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至)03月政府采购意向-**县****小学旧址、人民公社礼堂旧址)修缮工程 详细情况
**县****小学旧址、人民公社礼堂旧址)修缮工程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2024年02月(至)03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县****小学旧址、人民公社礼堂旧址)修缮工程
预算金额: 399.35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B****0000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采购需求概况 :
一、项目概况 **县****小学旧址、人民公社礼堂旧址)位于**市**区碑廓镇。由于年代久远、自然灾害及后期不当维修等多种因素影响,**县委驻地旧址、人民公社礼堂旧址、抗日小学旧址三处旧址内的建筑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残损,特别是屋面坍塌、梁架歪闪、油饰脱落、院落环境杂乱等病害,亟待进行修缮保护。 二、项目执行要求 1、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保护原则,尽可能真实、完整地保存其历史原貌。在迁建维修过程中以本建筑现有作法为主要修复手段。对于后期添加部分,在本次维修中予以纠正恢复 其原貌。 2、尽可能多地保存旧有建筑材料、采用当地传统材料和传统的工艺作法,对建筑维修所采用的维修手段不能对文物本体造成新的损伤。 3、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注意做好记录,依据现状勘察报告、维修设计说明进行维修施工,施工时进一步检查建筑物的残损情况,发现与勘察不同的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告设计单位,准 确分析其损坏成因及对建筑造成的危害后,设计更恰当的维修方法。 4、充分尊重文物建筑活态利用的原则,文物利用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同时,应当对文物加以利用,应当体现文物自身价值,尊重科学和社会公德,满足公众宗教生活需求,并与人民群众 的生产生活相协调,坚持最小干预,防止过度利用。
预计采购时间: 2024-03
备注: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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