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组件项目信息化集成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通信组件项目信息化集成已启动,具备比选条件,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比选采购响应文件并进行报价。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限价74.00万元,含税总价限价83.62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2*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计划采购7种信息化设备和配套信息化硬件集成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
表1-1
| 序号 |
产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品交付物 清单 |
| 1 |
机柜 |
/ |
3 |
个 |
实物3个 |
| 2 |
交换机 |
/ |
3 |
台 |
实物3台 |
| 3 |
UPS系统 |
/ |
1 |
套 |
实物1套 |
| 4 |
防火墙 |
/ |
1 |
台 |
实物1套 |
| 5 |
服务器1 |
/ |
5 |
台 |
实物5台 |
| 6 |
服务器2 |
/ |
1 |
台 |
实物1台 |
| 7 |
服务器3 |
/ |
1 |
台 |
实物1台 |
| 8 |
信息化硬件集成 |
/ |
1 |
套 |
/ |
(1)中选人应针对本项目所含的硬件设备,提供信息化硬件集成服务,首先在**完成上架调试,在验收通过后,需要进行拆装、搬迁运输和重新上架至**,并在**完成最终交付;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针对核心设备服务器,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代理商需提供所投服务器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失信被执行人;
(2)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4)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资质经验、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相应的从业人员。
3.4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承担过1个同类的信息化硬件系统集成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签署页、金额页、设备明细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针对核心设备服务器,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代理商需提供所投服务器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供应商将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发送至邮箱****@163.com,我单位收到审核后将比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2时00分(**时间),凡逾期递交或补交的应答资料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广场20号楼;收件人:刘畅;联系电话:185****1267。标书代写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
名称:****
地址:**市**区******广场20号楼
6.2采购人商务代理单位
名称:****
地址:**市**区******广场20号楼/**恒毅大厦14层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185****1267;邮箱:****@163.com
****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