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心项目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提问: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项目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政府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减负降本,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相关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项目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
答:按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执行。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修改为2024年6月20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20日上午10时0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交易中心(**市**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标书代写
4.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修改为:贰仟柒佰玖拾捌万叁仟捌佰伍拾柒元陆角陆分(小写:****3857.66元)。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3期信息价;”修改为“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4期信息价;”
6.原招标文件发放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时下载。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胜利四路15号
联 系 人:张辰亮
联系电话:138****504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25****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联 系 人:冯伟/施清波/万斌
联系电话:136****5682/13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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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