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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4-2026年****水土保持监测(含监理)及专项验收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2024-2026年****水土保持监测(含监理)及专项验收服务单位遴选项目的答疑函
各投标单位:
2024-2026年****水土保持监测(含监理)及专项验收服务单位遴选项目【招标编号:****】的答疑回复如下:
问1: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条第2.2款中,关于技术文件评分第5项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业绩进行评分”,是否可以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等咨询相关业绩进行评分”
答1:业绩内容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业绩进行评分。每项得5分,最高得20分。
以上业绩(包括分支机构业绩)请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成果文件主要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问2:招标文件的资格文件部分中未见“参选保证承诺书”的内容,是自理格式及内容还是另行发布
答2: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参选保证承诺书”。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