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凡昌至浪平公路安防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凡昌至浪平公路安防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项目概况 | 线路总长61.910km,C30混凝土防撞墙31.20m3,浆砌片石挡土墙1750.00m3,拆除旧防撞墙23.40m3,C30水泥混凝土厚20cm591.50㎡,破除旧水泥混凝土面层591.50㎡,波形护栏AT1-2共1320m长,波形护栏AT2共1320m长,波形护栏Gr-C-4E共4468m长,波形护栏Gr-C-4C共11822m长,单柱△700标志牌94个,单柱φ600标志牌2个,广角镜φ1000标志牌18个,附着式轮廓标2038个,道口标柱24根等。(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3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政务中心三楼 ****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6日 | ||||
| 预中标人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叁拾贰万玖仟肆佰捌拾陆元壹角壹分(¥****486.11元)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规定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规定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陈**(注册编号:桂245****45387;身份证号:450222********1112) | ||||||
| 项目总工 | 周建洪(职称证书编号:****151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县浪平镇小坳村上排屯至乐里镇那光村渭赖屯通屯道路硬化项目; 2.旧州镇月盛街头至平林村伟棒屯通屯道路硬化工程。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叁拾叁万零玖佰捌拾贰元零角陆分(¥****982.06元)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规定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规定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林永贞(注册编号:桂245****33427;身份证号:452126********1230) | ||||||
| 项目总工 | 廖菊(职称证书编号:****077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县幼**新寨屯道路畅通工程等3个项目。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叁拾叁万贰仟壹佰贰拾叁元玖角整(¥****123.90元)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规定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规定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李莹(注册编号:桂245****54347;身份证号:450322********6544) | ||||||
| 项目总工 | 黄瑛(职称证书编号:****625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社区高山分场通组公路; 2.**市**区2022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产业道路项目(1-7标)7标段;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6-****0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