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即拍卖人)将于2024年6月20日分四个场次在****(**省**市涪****路2号)4楼开标室公开竞租**省**市涪****社区和石梯子村食品产业园2#、3#、4#、5#厂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竞租须知
1.竞租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依法合规的原则进行,按照“先整栋、后分零”的顺序进行竞租,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若整栋、多层或单层标的在竞租过程中成交,则该标的分零竞租将自动撤销,不再进行。
多层标的竞租以各层对应的起拍价起拍,竞租过程中按同一加价幅度同步加价。
2.竞租人资格:竞租人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租赁用途:该房屋仅限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以及相关日常办公,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4.租赁期限:不低于1年不超过10年,自委托人(即出租人)向竞得人移交房屋之日起计算。
5.竞租纪律:竞租人应遵守竞租会场纪律,不得干扰拍卖师主持竞租,不得恶意串通,不得阻碍其他竞租人竞价。对扰乱会场秩序者,拍卖师有权请其离场,取消其竞租资格;对违反法律者,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6.违约处理:若竞得人违约,除按本公告相关约定承担违约金外,拍卖人将依据《拍卖法》相关规定将竞租标的再行竞租。
7.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为准,《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对竞得人具有约束力,详见附件。
二、竞租标的清单
| 栋号 |
楼层 |
参考建筑面积(㎡) |
起拍价 (元/㎡﹒月) |
备注 |
||
| 1 |
2#楼 |
一层 |
6186.64 |
13 |
单侧夹层 |
|
| 2 |
二层 |
6186.64 |
10 |
单侧夹层 |
||
| 3 |
三层 |
6186.64 |
8 |
单侧夹层 |
||
| 4 |
四层 |
6186.64 |
8 |
无夹层 |
||
| 5 |
负一层 |
6000 |
8 |
|||
| 小计 |
整栋 |
30746.56 |
8 |
|||
| 6 |
3#楼 |
二层 |
9111.64 |
10 |
双侧夹层 |
|
| 7 |
三层 |
9111.64 |
8 |
无夹层 |
||
| 8 |
负一层 |
4555.82 |
8 |
|||
| 9 |
4#楼 |
一层 |
7793.95 |
13 |
双侧夹层 |
|
| 10 |
二层 (7793.95㎡) |
A区 |
2270.32 |
10 |
双侧夹层 |
|
| 11 |
B区 |
1715.11 |
10 |
|||
| 12 |
C区 |
1528.41 |
10 |
|||
| 13 |
D区 |
2280.11 |
10 |
|||
| 14 |
三层 (7793.95㎡) |
A区 |
2270.32 |
8 |
无夹层 |
|
| 15 |
B区 |
1715.11 |
8 |
|||
| 16 |
C区 |
1528.41 |
8 |
|||
| 17 |
D区 |
2280.11 |
8 |
|||
| 18 |
负一层 |
3896.97 |
8 |
|||
| 小计 |
整栋 |
27278.82 |
8 |
|||
| 19 |
5#楼 |
一层 |
5794.82 |
13 |
无夹层 |
|
| 20 |
二层 (5794.82㎡) |
A |
2875.3 |
10 |
||
| 21 |
B |
2919.52 |
||||
| 22 |
三层 (5794.82㎡) |
A |
2875.3 |
8 |
||
| 23 |
B |
2919.52 |
||||
| 24 |
四层 (5794.82㎡) |
A |
2875.3 |
8 |
||
| 25 |
B |
2919.52 |
||||
| 26 |
负一层 |
7077.51 |
8 |
|||
| 小计 |
整栋 |
30256.79 |
8 |
|||
| 备注:(1)标的房屋均按现状(**房)竞租,租金及物业费以参考建筑面积进行支付,后期以工程验收合格后的建筑面积为准,租金及物业费多退少补。 (2)竞租保证金:2万元。竞租人交纳2万元竞租保证金可竞租任意标的。 |
||||||
1.免租期:租赁标准厂房即可在首年享受二个月装修免租期;租赁整层及以上的,可在首年享受四个月装修免租期;租赁整栋标准厂房,可在首年享受六个月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不叠加享受。续租不享受装修免租期。
2.租金优惠:入驻企业缴纳租金时:一次性缴纳一年及以上、二年及以上、三年及以上的,可分别额外享受应缴纳租金2%、5%、10%的优惠,租金优惠不叠加享受。
3.物业费优惠:入驻企业缴纳物业费时:一次性缴纳一年及以上、二年及以上、三年及以上的,可分别额外享受应缴纳物业费2%、5%、10%的优惠,物业费优惠不叠加享受。
四、竞租安排
| 竞租场次 |
竞租时间 |
备注 |
| 第一场次 |
9:30-10:15 |
以电话形式,提前2天通知竞租人竞租安排 |
| 第二场次 |
10:30-11:15 |
|
| 第三场次 |
13:30-14:15 |
|
| 第四场次 |
14:30-15:15 |
五、竞租流程
1.报名时间:竞租人应于2024年6月3日至6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进行报名,并于2024年6月17日17:00前支付竞租保证金。
2.报名地址:**省**市涪**临园路中段64号宇隆大厦7楼
3.竞租保证金支付账户
户名:**涪创先锋****公司;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080********771;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竞租人资格审查:竞租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竞租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竞租人是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竞租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其合法成立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及竞租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鲜章。经审查合格后,竞租人方可领取号牌参加竞租。逾期未到现场审查或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竞租人,将被取消竞租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5.未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于竞租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竞租人原付款账户。
六、成交手续办理及《租赁合同》签订
1.竞租成交后,竞得人应与拍卖人当场签署《竞租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文件,否则,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2.竞得人应在收到《竞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竞租保证金可冲抵履约保证金,实行多退少补,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若竞得人未按约定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七、履约保证金
八、租金管理
房屋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租金前三年不上浮,三年期届满后,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上浮标准。
竞得人应于收到委托人入驻通知之日起10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并同时与委托人完成房屋移交,并应当提前10日支付下季度租金。竞得人未按照约定交纳租金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竞得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要求
1.物业管理费: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收费标准:1.5元/㎡﹒月,自委托人(即出租人)向竞得人移交房屋之日起计算,按月支付。逾期不交纳产生的违约金等由竞得人承担。
2.其他费用:租赁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燃气费、网费、垃圾清运费、污水处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逾期不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等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使用污水管网排水的,应当以实际用水量为基数,向委托方缴纳污水处理费。
3.续租:原承租人在接受新的租金标准、租赁期限及其他租赁条款的前提下,且承租人在原租赁期内信誉良好、无违反租赁合同行为的可优先续租。
4.标的竞租有关资料、数据,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应自行查验拟竞租标的,并向有关单位咨询、了解、核实标的及与标的竞租有关信息。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完成报名登记,即表明其完全了解有关本次竞租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房屋现状,收阅相关竞租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竞租公告》等),清楚竞租规则,愿意承担参加竞租所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承诺竞得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竞租人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作了解而参加竞租的,责任自负。
十、标的展示与咨询
标的房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止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竞租人须自行现场踏勘了解房屋现状。与标的竞租有关事项的咨询,请详询拍卖人。
联系人:孙老师 158****0743 0816-****613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绵****服务中心网站(http://ggzy.****.cn)、****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om/)等。
附件:《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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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