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发布地区** | 标的类型商/办房产(租) |
| 内容中 | 交易情况||
| 公告中 | ||
| 2024年06月03日 | 公告开始日期2024年06月03日 | |
| 2024年06月17日 | 公告截止日期2024年06月17日 |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出租****花园二期小区、光华星城小区、**苑等小区,共25处房产,通水、通电,现为闲置状态。
出租标的具体建筑面积、租金底价、交易保证金等明细如下: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用途 |
建筑结构 |
建筑面积(㎡) |
层数/总层数 |
租赁期限(年) |
租金评估价格(元) |
租金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状态 |
| N0122FCZZ240898 |
花园二期7号楼03# |
商业 |
混合 |
74.33 |
1/6 |
1 |
22,296 |
22,296 |
5,500 |
5,5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899 |
光华**20#楼101 |
商业 |
钢混 |
249.38 |
1-2/17 |
1 |
41,892 |
41,892 |
10,000 |
10,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00 |
光华**20#楼102 |
商业 |
钢混 |
295.04 |
1-2/17 |
1 |
49,572 |
49,572 |
12,000 |
12,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01 |
光华**20#楼102 |
商业 |
钢混 |
269.26 |
1-2/17 |
1 |
45,240 |
45,240 |
11,000 |
11,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02 |
光华星城21#楼103 |
商业 |
钢混 |
301.54 |
1-2/17 |
1 |
50,664 |
50,664 |
12,000 |
12,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03 |
光华星城21#楼104 |
商业 |
钢混 |
269.26 |
1-2/17 |
1 |
45,240 |
45,240 |
10,000 |
10,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04 |
光华星城21#楼105 |
商业 |
钢混 |
324.49 |
1-2/17 |
1 |
54,516 |
54,516 |
12,000 |
12,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05 |
光华星城21#楼109 |
商业 |
钢混 |
327.63 |
1-2/17 |
1 |
55,044 |
55,044 |
12,000 |
12,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06 |
光华星城21#楼111 |
商业 |
钢混 |
317.30 |
1-2/17 |
1 |
53,304 |
53,304 |
12,000 |
12,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07 |
**苑4号楼102号 |
商业 |
钢混 |
195.66 |
1-2/16 |
1 |
54,000 |
54,000 |
12,000 |
12,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08 |
**苑4号楼103号 |
商业 |
钢混 |
209.16 |
1-2/16 |
1 |
57,732 |
57,732 |
12,000 |
12,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09 |
**苑4号楼107号 |
商业 |
钢混 |
195.66 |
1-2/16 |
1 |
54,000 |
54,000 |
12,000 |
12,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10 |
**苑14号楼104室 |
商业 |
钢混 |
296.72 |
1-2/16 |
1 |
81,900 |
81,900 |
20,000 |
20,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11 |
天香苑二期6-1-02 |
商业 |
钢混 |
104.28 |
1/15 |
1 |
22,524 |
22,524 |
5,000 |
5,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12 |
景春花园19号楼架空层 |
仓储 |
混合 |
107.80 |
1/7 |
1 |
11,640 |
11,640 |
3,000 |
3,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13 |
花园街B区16号 |
商业 |
混合 |
19.84 |
1/4 |
1 |
19,284 |
19,284 |
5,000 |
5,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14 |
滨**庄10号楼103# |
商业 |
钢混 |
17.36 |
1/6 |
3 |
28,123 |
28,123 |
2,000 |
2,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15 |
华盛小区8幢1号 |
商业 |
混合 |
17.65 |
1/7 |
3 |
22,860 |
22,860 |
1,800 |
1,8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16 |
海润小区两间楼梯间左边一间 |
仓储 |
混合 |
8.58 |
1/6 |
3 |
4,320 |
4,320 |
500 |
5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17 |
景春花园13号楼门面1-2 |
商业 |
混合 |
91.46 |
1-2/6 |
1 |
29,628 |
29,628 |
8,000 |
8,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18 |
居之安25-4 |
商业 |
混合 |
80.96 |
1-2/6 |
1 |
43,716 |
43,716 |
10,000 |
10,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19 |
****小学(米娟巷第10) |
商业 |
砖混 |
15.00 |
1/1 |
3 |
10,800 |
10,800 |
900 |
9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20 |
棠梅园B区7-1-101室 |
住宅 |
钢混 |
115.00 |
1/6 |
1 |
15,180 |
15,180 |
4,000 |
4,000 |
公告中 |
| N0122FCZZ240921 |
铁佛花园6幢 |
商业 |
混合 |
255.00 |
3-4/4 |
1 |
67,320 |
67,320 |
15,000 |
15,000 |
公告中 |
| **** |
环**路综合楼7层 |
办公 |
钢混 |
286.73 |
7/7 |
1 |
55,056 |
55,056 |
15,000 |
15,000 |
公告中 |
(二)租赁期限:
1、详见“出租标的基本信息”。租赁期限及租金计算日期自出租标的装修期满的次日算起。
(三)装修期限:
1、出租标的建筑面积在100㎡以下的给予20天装修免租期;出租标的建筑面积在100㎡(含100㎡)至500㎡的给予40天装修免租期。
2、装修期限起始日期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装修期限内不计租金,不计入本次租赁期限内,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经营业态:
禁止经营餐饮、洗浴。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须填写《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
(五)特别提示
1、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
2、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出租方
****。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2、评估机构:**天恒房地产****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25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房地产估计报告》(皖天恒估价其字(2024)第0077号)。
5、评估对象:花园二期、光华星城、**苑、天香苑二期等共计二十五处商业、仓储等用房。
6、评估结果: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7、评估备案机构:****政府****委员会。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出租标的租金。
(2)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本公告中出租标的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出租标的租金、履约保证金支****交易所指定账户。
2、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且办理移交时须签订《租赁房屋交接单》),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出租方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到场见证);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及《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天恒估价其字(2024)第0077号)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室内外装修后,须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8)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经营业态,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约定的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意向竞租方同意按不低于租金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意向竞租方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7日。
(二)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7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出租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出租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出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承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竞租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出租底价视为出租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
****交易所(**市渡春路1****人大原办公楼))。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本项目****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交易所领取。
(七)交易方式
1、对于每个出租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如低于出租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对于每个出租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八)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九)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交易时间
****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一)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交易所
联 系 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553-****537
传 真:0553-****971
联系地址:**省**市渡春路1****人大原办公楼)
****花园二期、光华**、**苑、天香苑等25处房产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交易所网站(ww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