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政工出【2023】22号地块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交易发包文件澄清内容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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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工出【2023】22号地块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交易发包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关于余政工出【2023】22号地块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提疑回复

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第19页资信部分评分项目第二条“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政府或国有投资**费在37000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4分。”及第四条“单位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政府或国有投资**费在37000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的有1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是否包含跟踪评审、跟踪审计业绩

回复: 不包含。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政府或国有投资**费在37000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②能反映出所承担的工作、项目类型、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等评分要素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③竣工或交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④咨询报告书(关键页即可);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是否可采用委托方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联系人:夏国超

联系方式:183****7797

代理机构:****

发包单位: ****

2024年06月03日


公告.pdf
答疑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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