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含山电子工程学校运动场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及安装)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更正公告信息

1、项目名称:**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学校运动场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及安装)

2、标段名称:**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学校运动场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及安装)

3、澄清或修改事项:

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标书代写

2.1.4

企业业绩

1.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每完成一个单份的合同金额为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混合型喷粒塑胶面层的供货及施工,或供货及安装业绩,每有1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注:

(1)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计分。

(2)业绩合同须体现以上业绩评审指标,若合同中未体现以上业绩评审指标,投标文件中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公章单位名称与合同甲方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评委不予计分。标书代写

(3)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评委不予计分。

10分

修改为:

2.1.4

企业业绩

1.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每完成一个单份的合同金额为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运动场(含混合型喷粒塑胶面层施工内容)的供货及施工(或供货及安装)业绩,每有1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注:

(1)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中另须附合同甲方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服务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且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服务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材料的甲方主体须含合同中甲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标书代写

(3)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计分。

(4)业绩合同须体现以上业绩评审指标,若合同中未体现以上业绩评审指标,投标文件中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公章单位名称与合同甲方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评委不予计分。标书代写

(5)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评委不予计分。

10分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环峰镇褒禅山路60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何紫璇

电话:0555-****9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望梅路皇都骏景1#楼101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徐学山、汪浩

电话:137****5199、178****7337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4年6月3日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