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园区执法局****中学滨****学校LED显示屏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1号 |
| 【信息时间:2024-6-3】 |
| 受********开发区园区执法局)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开发区园区执法局****中学滨****学校LED****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园区执法局****中学滨****学校LED显示屏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9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项目需求书中所有液晶电视、散热空调****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只能选择符合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进行投标,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认同招标文****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划定。 三、更正日期 2024年6月3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春雪 (二)联系电话:022-****612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开发区园区执法局) (二)采购人地址:****开发区融义路宝信大厦 (三)采购人联系人:韩枫然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379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新区塘沽**道46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6131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bhzfzcb@tj.****.cn。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标书代写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财政局****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 2024年6月3日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开发区园区执法局****中学滨****学校LED显示屏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政府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