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舍门体门禁系统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监舍门体门禁系统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关于质疑事项的回复如下
质疑内容:
1、质疑事项:磋商文件技术文件中具有排他性及倾向性
磋商文件技术参数附件中:1、门锁安装中要求“★四、电动门控制部分须与监组电动门管理系统同一品牌。”2、电动机联锁装中要求置“★14、监舍门传动设备须与监组电动门管理系统同一品牌”。3.出入口控制设备中要求“★9、智能监舍门中控须与监组电动门管理系统同一品牌。”
2、质疑人的请求: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部分应满足磋商文件参数要求即合理,要求多样产品源自同一厂家且产品性质及领域涉及广泛具有及其严重倾向性及排他性,现要求取消上述条款。
答复内容:
1、电动门非统一品牌,损坏率较高。该项目采购前期,经多次调研、考察。监组电动门管理系统和电动门控制部分、监舍门传动设备、智能监舍门中控采用同一品牌在系统兼容、接口适配、品质保证、技术参数稳定、硬件维护、售后服务等多方面都明显优于多个品牌组合产品。
2、根据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监狱建筑设计标准》(jgj446-2018)第四部分4.2、第五部分5.3.2、第六部分、第八部分等相关规定,****监狱管理的需求,监狱建筑应符合安全、卫生、消防等要求,非统一品牌组合产品,无法保证兼容性和安全性。在遇到不可抗力、电流电压异常、机械系统故障时同一品牌在维护和便捷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因此采购需求同一品牌的****监狱监管安全和消防安全管控的实际需要。
3、本项目未限制非统一品牌供应商参与磋商,****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因此不存在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问题,更不存在倾向性。
综上所述,原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予修改。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清溪路100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 /吴先生 189****0555/0551-****3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联 系 方 式:0551-****0293/177****9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蕾
电 话:177****978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