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公示公告 | |
| 国土**、能源 | 发布日期:2024-06-03 | |
| ******局 | 文号:徽自然**告字(2024)4号 | |
| **2024-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 ||
| 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 ||
**2024-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徽自然**告字(2024)4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规定,及2024年4月29****政府常务会议(十九届 第30次)审定同意, 拟协议出让**镇樊塄村一宗无法独立成宗开发利用的边角地,宗地编号**2024-7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宗地相关情况:
该宗地块坐落于**镇樊塄村,宗地北侧与316国道护坡路基相连,南侧与**名苑住宅项目用地相连,无独立道路与宗地相通,无法独立成宗开发利用。
二、宗地使用条件:
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徽规TJ(2024)11号)该宗的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面积207.56平方米,容积率≤4.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出让年限70年。
三、公告期限:
本宗地出让公告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2日。
四、意向用地者资格及要求: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竟买。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同一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申请,申请材料一经受理确认后,不得撤回,且申请人主体不得再行变更或调整。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竟买:
1.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未交清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依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五、确定供地方式:
在本公告期限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申请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以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六、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联 系 人 :陈亮 联系电话:0939-****748
报名地点:****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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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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