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3 17:18 】
**市老**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2023****社区)改造提升-第十五批)【小额工程】选取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老**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2023****社区)改造提升-第十五批)【小额工程】 | ||
| 项目编号 | **** | ||
| 选取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池河大道439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浩 152****5290 | ||
| 选取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439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建乐 130****6766 | ||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法 | ||
| 选取时间 | 2024年6月3日8时00分 | ||
| 中签人 | 名称 | ******公司 | |
| 中签价(元) | 壹佰陆拾柒万壹仟玖佰伍拾伍元肆角伍分(****955.45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叶远菁 |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03067 | ||
| 工期(日历天) | 60个日历天 | ||
| 代理费用 | 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8500元)。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4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被选取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选取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被选取单位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江主任,联系电话:****27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