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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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江****国控断面稳定达标整治(徽城片区)项目EPCO答疑澄清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6小时46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8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6-03 17:07:28
招标人确认
办理时间:
2024-06-03 17:11:51
发改委
办理时间:
2024-06-03 17:29:17
项目负责人
办理时间:
2024-06-03 17:33:47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3********130960B-****0528-000252-8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徽城镇**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6-03 17:33:51 |
|
0 |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A |
**江****国控断面稳定达标整治(徽城片区)项目EPCO |
公开招标 |
1690.69 |
答疑澄清信息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江****国控断面稳定达标整治(徽城片区)项目EPCO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年5月28日 二、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修改为: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 标函(22分) |
投标人业绩(3分) |
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项目投资额≥750万元水生态修复或水处理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指施工图设计)的得 1 分,本项满分 1 分。标书代写 注: ①需提供中标网址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若上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评审要素,则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③若业绩为 EPC 或 EPCO 项目,业绩类型达到上述评审因素标准的,也予以认可。 2、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750万元的水生态修复或水处理工程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标书代写 注: ①提供中标网址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当中的竣工日期时间为准。若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评审要素,则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③若业绩为 EPC 或 EPCO 项目,业绩类型达到上述评审因素标准的,也予以认可。 3、运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以运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运营(或运维)费用≥ 50 万元的水生态修复或水处理工程运营(或运维)项目业绩的得 1 分,本项满分 1 分。 注:运营业绩投标时需将运营服务协议或项目协议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项目经理综合实力(2分) |
1、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当中的竣工日期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750万元的水生态修复或水处理工程且担任项目经理的得 1分,本项满分 1 分。 注: ①提供中标网址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当中的竣工日期时间为准。若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素,则须提供实施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若有变更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经理变更的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均不予以认可。 ③若业绩为 EPC 或 EPCO 项目,业绩类型达到上述评审因素标准的,也予以认可。 ④项目经理业绩可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环境类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 分,本项满分1分。 注: ①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②该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 |
| 设计负责人综合实力 (3分) |
1.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的得 1分;具有给排水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的得 1分;本项满分 3 分。 注: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投标人荣誉(4分) |
1、 投标单位承担过的水生态修复或水处理工程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获得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工程质量或科技类奖项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本项不累计计分,以最高荣誉计分,本项满分2分。 注: ①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及官网公告的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若上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评审要素,则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生态修复或水处理领域省级及以上运维(运营)类荣誉奖项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本项不累计计分,以最高荣誉计分,本项满分2分。 注: ①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及官网公告的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若上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评审要素,则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
| 投标人实力(4分)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水生态修复或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证书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 注: ①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
| 服务承诺 (2 分) |
就技术支持、确保设计时限、施工时限、及时配合、控制设计失误及其他有利于业主的服务等做出承诺,提供承诺函并承诺齐全的得 2分,未提供承诺函承诺不齐全的不得分。 注:提供服务承诺函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人员配备情况(4分) |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环保类专业高级职称的每个得1分、中级职称的每个得 0.5 分,本项满分 2 分。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具有水质检测相关的技能认定证书的(如水质检测(或检验)工,水环境监测工,养护员,污废水处理工等),每配备 1 名的 0.5 分,满分2 分。 注: ①上述评审项中同一人多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②上述评审项中相同技能工种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③上述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技术标(18分) |
设计方案(6分) |
(1)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等内容。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A、B、C、D四类,A类得3分,B类得2.8分,C类得2.5分,D类得2.1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2)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等内容。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A、B、C、D四类,A类得3分,B类得2.8分,C类得2.5分,D类得2.1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注:评委评审分类须对A类、D类和不通过的评审作出说明或理由。 |
| 施工方案(9分) |
1、主要施工方法(3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A、B、C、D四类,A类得3分,B类得2.8分,C类得2.5分,D类得2.1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2、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3分)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A、B、C、D四类,A类得3分,B类得2.8分,C类得2.5分,D类得2.1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3、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3分)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和扬尘整治标准,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A、B、C、D四类,A类得3分,B类得2.8分,C类得2.5分,D类得2.1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注:评委评审分类须对A类、D类和不通过的评审作出说明或理由。 |
| 运营方案(3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水质保障方案、运维服务计划和方案及日常巡查方案等内容。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A、B、C、D四类,A类得3分,B类得2.8分,C类得2.5分,D类得2.1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注:评委评审分类须对A类、D类和不通过的评审作出说明或理由。 |
| 商务标(60分) |
商务分(60分) |
商务标评审细则: 一、施工图设计费(5 分) 本项目分项评审中设计费采用固定报价,设计费30 万元(固定报价),投标单位按此报价的均得 5 分,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施工**费(50 分) 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560.69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评标基准价:所有通过初审、报价有效且投标报价在控制价85%-95%区间内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 0.2 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三、运营维护费用(5分) 本项目分项评审中运营维护费采用固定报价,运维费用为 100万元(固定报价),投标单位按此报价的均得5分,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2、 本 项目计划工期调整为: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施工图提交及完成图审3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7日。 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址:歙****政府新大楼、****江大道26号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方先生 电话:0559-****137、0559-****0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黄潭源安置区11-13号楼120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9-****066 招标人:**** ******公司 招标代理:****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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