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6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澄清回复汇总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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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2026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澄清回复汇总公告

(采购编号:****)

各投标单位:

现对“******公司2024-2026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汇总回复,内容如下:

序号

问题内容

回复内容

1

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取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实行备案制度。这意味着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企业和车辆只需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就可以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无需再申请办理“两证”。”现存在两种证件并存的局面,一些单位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些单位持有《**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为了让能参与的供应商更广泛全面的参与,特要求资格范围补充为:****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
根据3.投标人资格中提到的3.2专用资格要求:****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允许使用《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
我们真诚地希望能够得到贵方的及时回复,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准备投标文件。如有需要,我们也愿意与贵方进行进一步的沟通或会议讨论。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购是需要中标服务单位提供车辆和驾驶员共同服务的,需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2

1、我公司提供的车辆车型(大客车50座、大客车38座、中型客车17座)证明材料为与大型运输企业**协议(**单位所属车辆供机动车注册登记证、行驶证、相关保险)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专用资格要求(序号1内容)。
2、我公司提供《**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及签署**协议的大型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专用资格要求(序号2内容)。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请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尽快在系统中查看确认。

****

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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