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自然资源局采购食堂餐饮服务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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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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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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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堂餐饮服务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餐饮服务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采购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二戈街道**南路435号7-2-10[****办事处]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我司报价为最低报价,主观打分直接扣我方2分之多,是否有失偏颇,扣掉2分的依据在哪
事实依据:我司在主观分环节,在方案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评委-001直接性扣掉2分,评委2与评委3都未出现如此大的分差;是否有失偏颇,是否存在一定的串通嫌疑直接性的低了2分,是否是为了压住我司为最低报价而形成的恶意扣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请求:请告知我司扣分的依据及支撑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经查询:评委编号-001对你公司主观部分评分(满分15分)为13分。主观分由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比较和评价,具有自由裁量权。你公司提出的“是否存在一定串通嫌疑、****公司最低报价而形成的恶意扣分”无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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