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制度汇编》(****)规定,对“耳再造颅耳角支撑体”成果转化项目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转化形式 (一)技术名称:耳再造颅耳角支撑体 (二)技术形式:专利权 专利一 专利名称:一种颅耳角支架 专利权人:**** 专 利 号:ZL202****10403.3 专利申请日:2020年5月15日 专利授权日:2021年5月25日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发明人:李大涛 张如鸿 期限届满日:2030年5月14日 年费缴至:2026年6月15日 专利二 专利名称:颅耳角支架 专利权人:**** 专 利 号:ZL202****23106.4 专利申请日:2020年5月15日 专利授权日:2020年10月20日 专利类型:外观设计 专利发明人:李大涛 张如鸿 期限届满日:2030年5月14日 年费缴至:2026年6月15日 转让全部专利权,转让后专利权人变更为受让方,转让方对专利不再享有使用、处置的权利,但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二. 成果评估机构 本项目标的涉及的两件专利权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由中都国脉(北****公司出具,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0万元。 三. 协议金额形成过程 ****交易所(http://www.****.com/)以挂牌形式进行公开转让,挂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告期自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4日;项目公告期届满,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为****。经审核,****符合受让条件要求。 四. 协议双方 转让方:**** 地址:**市**区制造局路639号 法定代表人:吴皓 受让方:**** 地址:**中国医药**泰路东侧、新阳**侧(G26幢)东侧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平 五. 协议转让权利 “一种颅耳角支架(ZL202****10403.3)、颅耳角支架(ZL202****23106.4)”的专利权。 六. 协议金额 本项目涉及的专利转让费总计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4年6月3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8号楼4****办公室 廖老师 联系电话:021-****6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