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市本级][公开招标][施工]【问题答复】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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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人员资格要求以及评标办法中的要求,整个招标文件仅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有明确要求,并未对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做出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即可,且招标文件1.4.1注(1)明确“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由上所述,投标人无需提供除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员,但招标人在2024年5月31日发出的“招标文件异议、问题答复(第三次)”问题答复中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三个项目分别进行配备,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人员配置,人员配置标准须满足项目施工许可备案及项目施工的实际需要。”这样违背了招标文件的最初要求,且模棱两可的回答会导致各投标人的人员配置不一致,无法确保评标专家公平公正评审。 故请明确如下问题:1、如招标人确需投标人提供除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之外的人员,请招标人明确具体人员类别、数量以及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2、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无需投标人提供除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之外的人员,也请明确答复。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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