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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法律法规,****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通过“国家信用监管系统(协同监管平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并按行政执法完成检查。
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草原局存在凭证装订不及时;会计科目使用不够准确,支出内容与经济科目不符;资金使用不规范。****信访局凭证装订不及时;会计档案归档严重滞后;会计凭证填制主体与发票主体并非同一主体。中复连众(**)****公司未发现会计信息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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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