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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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4-06-04 10: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9963,0512-****8422。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智能消费设备生产项目

**市**镇南淞路299号

****

****公司

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扩建一条智能消费设备生产线,年生产智能消费设备30万套;****实验室,论证生产工艺可行性,年研发产品样品1000套/件,不外售;对现有的两套含镍废水回用系统进行改造,一套增加二级RO处理工艺,一套增加双效蒸发分离处理工艺;对现有两套染色废液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并新增加一套染色废水处理系统;阳极氧化E线增加一套活化后水洗废水处理回用系统、一套剥黑后水洗废水处理回用系统、一套化抛酸回用系统、一套氧化酸回用系统。

1.本项目综合废水和市政蒸****海关外A3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A10废水处理站废水一并接管至******公司****处理厂,COD、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甲苯、二甲苯、总镍执行******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pH、SS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总铝、车间排放口总镍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

2.熔炼、成型废气经水洗塔处理后通过1根12米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按照**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浓度限值的50%执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一兴泰****公司航天关键构件生产项目

**市**镇**路169号

**一兴泰****公司

******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路169号,年产航空航天用耐热构件1000套。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机床废气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公司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市**镇山淞路298号6号厂房

******公司

**淀杉湖****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山淞路298号6号厂房,年产橡胶制品(情趣用品)30万件。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液体硅胶成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装配废气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表6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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